由总理为民工讨工钱想到的
第6版(国民经济)专栏:经济漫笔
由总理为民工讨工钱想到的
张毅
总理为农民讨工钱,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10月27日,温家宝总理在三峡库区考察途中,深入边远的云阳县龙泉村了解民情。村民反映,在修建新县城中心广场的过程中,包工头拖欠村民们的工钱达一年之久,影响他们正常开支。温总理当场表示,一定跟县长说,欠农民的钱一定要还。
据报道:云阳县委当晚召开紧急会议,查明拖欠工钱的建筑公司,当即责成这家公司将拖欠的2240元工钱连夜送到村民熊德明家中。目前,云阳县已经责令建筑商兑付了农民工被拖欠的3.64万元工钱。
国家总理日理万机,还亲自为农民追讨工钱,中央领导时刻关心群众冷暖,深入细致的工作作风,真让人敬佩。不过,笔者又在想另外一个问题。假如这件事情不是让总理遇着了,能够这么快地妥善解决吗?那些工钱已经被拖欠了一年多,为何迟迟得不到解决?工钱被拖欠,当地政府对此是毫不知情,还是办事不力?
近年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屡见不鲜,每到年终岁尾,政府部门都要花很大的力气清欠,让农民工能够揣着钞票回家过年。然而,尽管中央三令五申,拖欠民工工资却屡禁不止。我们国家农民工群体规模庞大,就业情况复杂,而他们又是弱势群体,其权益容易被忽视,“清欠”工作步履沉重。
要有效解决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问题,就必须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或法规,对那些恶意拖欠户,拿“尺子”一量,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首先要堵住源头。在那些发生拖欠现象较严重的行业,比如建筑行业,从工程立项起,就进行严格把关,建设资金不到位的坚决不许开工;在施工环节,对施工单位严格验证,只有具备偿付工人工资的能力,方可进入建筑市场。其次是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同时为农民工反映问题、维护自身权益,开辟更加便捷、畅通的渠道。第三要斩断后患。群众利益无小事,对长期拖欠工钱、不负责任的单位和企业,坚决查处,直至其不敢再犯、不能再犯。
据悉,从10月29日起,云阳开始对参与新县城建设的30家建筑商进行审查,看是否还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并出台规定:一年内若两次拖欠农民工工资,建筑商将被“红牌”逐出云阳县建筑市场。亡羊补牢,犹未晚也。云阳的做法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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