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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措施鼓励“社会办医”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11-06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上海出台措施鼓励“社会办医” 第11版(教育·科技·卫生·环境) 专栏: 上海出台措施鼓励“社会办医”   据新华社上海11月5日电(记者季明)上海市政府发'...

上海出台措施鼓励“社会办医”

第11版(教育·科技·卫生·环境)
专栏:

上海出台措施鼓励“社会办医”
  据新华社上海11月5日电(记者季明)上海市政府发言人焦扬5日在此间说,上海近期将出台一系列政策促进除政府以外的社会力量兴办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要发展民办医疗机构。通过鼓励“社会办医”来促进上海多元化办医格局的形成。
  据了解,上海现有民办医院79家,总病床数超过4000张。
  焦扬介绍说,上海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政府所办公立医疗机构的改制。今后上海各级政府将集中力量办好社区服务中心、区(县)区域医疗中心和市级三级医院,在此主体框架之外的政府所办医疗机构,尤其是资源配置不合理、区域性重复设置的,可通过多种途径和多种形式的改革,平稳有序地改制为社会办公益性或经营性医疗机构。此外,社会力量还可通过医院管理公司等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疗机构的经营管理。
  同时,上海支持并鼓励社会捐赠资金以及企业、基金、个人、外资等参与兴办医疗机构。社会投资者新办医疗机构或收购兼并已有的医疗机构,需按照公益性和经营性医疗机构的分类原则自主申办。社会资金或外资也可与政府所办的二、三级公益性医疗机构合资合作举办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独立场所的经营性医疗机构。政府所办的医疗机构必须坚持原有公益性的基本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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