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城中村”“入”城
第5版(视点新闻)专栏:乡村新事
郑州——
“城中村”“入”城
本报记者 王明浩
村民由农业户口转为居民户口、村民委员会改为社区居委会、集体资产转为股份制企业资产……从11月1日起,随着《郑州市城中村改造规定(试行)》的实施,“城中村”将彻底“融入”郑州市。
郑州市多数违章建筑都出在“城中村”。“城中村”还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环境质量低下。加之缺乏有效监管,“城中村”的出租屋成为黄赌毒的温床,还是“超生游击队”的藏身之地,带来社会治安和计划生育等一系列问题。
郑州“城中村”改造涉及环城快速路以内建成区内的119个村子,将遵循“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综合开发、分步实施”的原则,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指导思想进行改造。改造资金由改造者自筹,既可由受益者集资,也可用土地、房屋做抵押贷款,政府原则上不投入,也不从中获利。《规定》要求,今年年底之前,郑州市每个拥有“城中村”的行政区,都要拿出两三个村作为改造试点,摸索出经验后,因地制宜、一村一案,全面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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