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云南消防事业发展步伐
第14版(立法与执法)专栏:
加快云南消防事业发展步伐
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李汉柏
近年来,云南省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先后颁布实施了《云南省消防条例》、《云南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等一批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了《云南省“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指导意见》;在全社会推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群防群治网络,已建成专职消防队96支、义务消防队5万多支,共60余万人;省政府先后投入资金1.3亿余元,加强公安消防部队的营房基础设施和消防技术装备建设。多年来未发生群死群伤特大恶性火灾事故,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面加强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一、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着力解决消防工作中的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二、继续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一是针对我省农村消防工作基础薄弱、火灾多发的特点,依托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和农村基层组织,落实农村消防安全责任制。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增强社会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落实单位内部的逐级领导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三是按照“以人为本、宣传先行,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居民自治、群防群治,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大力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工作。四是大力发展地方消防力量,建立地方专职消防队,巩固和发展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发展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
三、加强消防法制建设。健全和完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基础,以《云南省消防条例》为主体,以政府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标准为补充的消防法规体系,确保全省消防工作有法可依。
四、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五、努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公安消防队伍。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和依法治警,大力加强公安消防部队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履职能力,推动消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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