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专利战略 保护知识产权 我国科技发展日趋法制化
第11版(教育·科技·卫生·环境)专栏:
实施专利战略 保护知识产权
我国科技发展日趋法制化
本报北京11月3日讯 记者蒋建科报道:我国科技法制建设和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工作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近几年,《科技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学技术普及法》相继颁布实施,其他经济立法如《公司法》、《合同法》、《中小企业促进法》中专门规定了规范技术交易、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扶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内容;科技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调整内容广泛,在科技计划管理、科技体制改革、税收扶持、科技奖励等方面建立了一些系列制度。
地方科技立法更加活跃和多样化,有立法权的地区结合本地方科技进步的需要,制定了大量地方法规和规章,总数接近200多部,而且调整领域广,操作性强,这些法律制度为规范和保障科技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科技创新知识产权方面,科技部把专利战略确立为科技发展三大战略之一,明确科技创新活动的知识产权导向。据不完全统计,2001、2002年973计划获得专利438项;863计划2002年申请发明专利1418项,部分申请已获得授权,获得新品种保护权90项;攻关计划2002年获取专利162项。我国在世界上首次克隆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应用前景的主要农作物重要农艺性状的功能基因,转基因抗虫棉的研究2002年被国际知识产权组织授予发明专利金奖。
科技部副部长李学勇在今天开幕的全国科技法制与知识产权工作会议上强调,要进一步研究新时期科技法制建设以及在科技发展中实施专利战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思路和措施,依靠法律手段推动新时期科技发展和全社会科技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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