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群众走上监督前台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时代新语
让群众走上监督前台
常纪祥
报载,辽宁省大连市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向市民公布设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另据悉,湖南今年为防止高考舞弊问题,确定聘请群众(考生家长)到考场参加监考。笔者以为,这些鼓励群众走上监督前台,进行有力监督的措施,是反腐败工作的大胆尝试,值得借鉴。
近些年来,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正气,惩治腐败,各级党政部门一手抓大案查处,一手抓制度和机制建设,收到了明显效果,但目前反腐败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发动群众参与监督的工作不到位是其中因素之一。让群众真正参与监督,并走上监督前台,至少有以下好处:一是群众监督具有广泛性。任何一个拥有权力和特权的人,无一不处在群众的观察之中,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因而群众对干部的考察监督无时不在、无处不有,具有广泛性。二是群众监督具有威慑性。群众没有仕途升迁之虑,没有官场上复杂的关系网和裙带关系,只要各级组织和部门“揭盖子”的渠道是畅通的,他们就会毫不留情地站出来大胆揭发腐败问题,因而这种监督具有很强的威慑性。三是群众监督具有亲和力。发动群众监督,是密切党群关系、扩大民主渠道的有效手段,进而进一步增强党和政府的亲和力。四是群众监督具有说服力。现在,群众不仅仅关心党和政府说了什么,更关心做了什么,取得了什么效果。如果我们让他们亲自感受、亲身经历腐败问题是如何受到监督和惩治的,这比说了什么更重要,因而这种反腐败举措具有很强的说服力。
让群众走上监督前台,要真正让群众参与监督,给群众必要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总结经验,扩大范围,畅通渠道;要保护监督人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将被监督对象可能出现的打击报复降低到最小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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