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政廉政 爱岗敬业 江苏试行廉洁从警退休金暂行办法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
勤政廉政 爱岗敬业
江苏试行廉洁从警退休金暂行办法
本报讯 从今年9月起,江苏省公安厅机关凡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民警,不仅要在纪律上受处理,还要在经济上受惩罚,失去大笔退休金。江苏省公安厅出台《廉洁从警退休金暂行办法》,每月将一定数额的资金存入民警个人账户,退休时根据其廉政情况和工作表现一次性发放。
江苏省公安厅党委认为,激励民警勤政廉政、爱岗敬业,既要靠思想教育,更要靠制度创新。他们在对全省2000年以来查处的316起涉及经济类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进行分析后发现,其中突出的特点就是年龄大的较多,40岁以上的184人,占51.8%;所队长以上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突出,共273人,占79%。根据民警廉洁状况和表现发放退休金,就是为了解决“发了钱管不住人”的问题,从制度上保证民警在主观上不愿犯错误、不敢犯错误,从警时间越长越怕犯错误。
廉洁从警退休金由在职民警每月的特岗津贴和作为奖金的配套部分组成。退休金实行个人银行专户管理,按年度考核结果计算,退休时集中发放。民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只发配套部分的80%,两次受到上述处分的,发配套部分的60%;被辞退的,不发配套部分退休金;擅自离职或被开除的,特岗津贴和配套部分退休金均不发。为体现向一线倾斜政策,今后将适当提高基层一线民警的配套部分退休金标准。
廉洁从警退休金制度的推出,在全省广大民警中引起了强烈反响,省公安厅机关782名民警申请加入退休金制度,占民警总数的99.87%。各地也正在参照省厅机关的做法,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研究制定相应的制度。(杨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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