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等级提高后如何处理
第15版(企业经纬)专栏:职工热线
伤残等级提高后如何处理
编辑同志:
我1999年在工作时因铁屑崩起穿刺眼球,已被认定为工伤。医疗终结后,经鉴定为八级伤残。当时视力模糊但尚能看路,由厂里安排了工作。可现在,我的一只眼什么也看不见了,另一只眼的视力也越来越差。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处理,该找哪个部门?(河北 徐清泉)
徐清泉同志:
就你的问题,我们走访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据介绍,既然已认定为工伤,肯定应按工伤处理。
工伤的伤残等级有时会有变化。如来信所说,伤残等级是提高了。在这种情况下,你有权要求重新鉴定。鉴定结果如果认定伤残等级提高,应该按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因工伤致残的待遇。目前伤及一只眼,在若干年后可能伤及另一只眼。你应密切注意视力状况,并在需要时,经医生诊断后,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要求,并按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编者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