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林质量考核有新法
第6版(国民经济)专栏:
营造林质量考核有新法
本报北京10月31日讯 国家林业局制订的《营造林质量考核办法(试行)》近日正式实施。该办法改变了过去对造林质量考核单纯注重数量指标考核,从综合指标、关键环节等方面对今后营造林质量的考核内容、标准、依据、奖惩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建立起对人工(更新)造林、飞播造林、封山育林、成林抚育、育苗生产等各项任务(简称“五项任务”)的数量、质量、管理考核的新体系。
对于数量指标,办法规定,造林“五项任务”完成数量、面积核实率均应达到计划的100%。对于质量指标,人工(更新)造林的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生态公益林混交比例均要达到30%以上,苗木合格率、核实面积合格率、幼林抚育面积合格率均要达到95%以上;飞播造林种子质量合格率达85%以上;封山育林核实面积合格率、成林抚育实际面积合格率、育苗生产出圃苗木合格率均要达到95%以上。(那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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