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制度 强化监督 安徽廉政机制探新路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加强党的建设 提高执政能力
健全制度 强化监督
安徽廉政机制探新路
本报讯 记者盛若蔚报道:近段时间以来,安徽省委不断创新机制,大力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实效明显。
在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省委首先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的机制创新。目前,全省已普遍推行了党风廉政考察、廉政档案、廉政谈话等项监督机制,实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干部。2000年至今年上半年,全省累计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992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63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502人,市厅级干部31人。
在实践中,省委认为创新党风廉政建设机制,必须要在选人用人这个关键性问题上有突破。省委提出,选贤任能本身既体现着党的优良作风,同时又对作风建设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为此,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省委坚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办事,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把好选人用人关。去年,全省9个省辖市和100个县(市、区)换届选举结果是十多年来最好的。特别是过去一段时间内问题比较多、风气比较差的阜阳市,此次县(市、区)换届中,市委提名的人选无一落选。
在具体的干部工作机制上,省委坚持用改革的办法选人用人。首先,省委坚持扩大民主不动摇,普遍实行了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全面推行了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考察预告制。继2001年公开选拔了15名厅级领导干部后,今年全省又公开选拔30名市厅级领导干部。4月15日,省委对11名省辖市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进行了票决,所有票决人选均高票通过。去年以来,省委先后两次对省直厅级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01年、2002年度的工作进行考核,对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达30%以上的14名厅级干部进行重点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分别予以免职、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转任其他职务、诫勉或严肃批评教育。
此外,省委还高度重视强化干部监督管理机制,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去年,省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对县以上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意见》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班子正职年度总结报告制度的意见》,坚持领导干部谈话、函询、诫勉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近年来,省委对省管干部进行告诫谈话61人,书面函询28人,实施一年期诫勉1人,对300多名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实施了经济责任审计;并严肃查处了70多名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责任人员,并对42名干部的任职宣布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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