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减轻农民和下岗失业人员负担的优惠政策 发改委要求加强专项收费督查
第6版(国民经济)专栏:
落实减轻农民和下岗失业人员负担的优惠政策
发改委要求加强专项收费督查
本报北京10月29日讯 记者朱剑红报道:国家发改委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农民进城务工、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收费专项检查,并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农民进城务工、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收费检查的通知》。检查工作自10月20日开始,11月底结束。重点查处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分解收费项目、不执行国家规定的优惠减免政策、取消项目继续收费和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越权出台收费政策等行为。
《通知》强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涉及农民进城务工、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管理的政府及有关部门、服务单位,涉及农民外出务工管理的县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通知》要求外来务工较多的北京、广东、上海、天津、江苏、浙江、辽宁、新疆等省、区、市,以及外出务工较多的四川、河南、山东、湖北、湖南等省要重点加强对农民外出、外来务工收费的监督检查。各省会中心城市、计划单列市重点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收费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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