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检查科技进步法实施情况
第4版(要闻)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检查科技进步法实施情况
本报北京10月29日讯 记者傅旭报道:今天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科学技术进步法执法检查组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就这次执法检查作出安排:10月至12月,5个执法检查小组将分赴北京、辽宁、浙江、广东、陕西检查这部法律的实施情况,同时委托上海、江苏、山东、湖北、重庆、四川6省市进行检查。
在今天的会议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科技部等5个部门关于贯彻实施科学技术进步法情况的汇报。
路甬祥副委员长在会上讲了话。他说,改革开放20多年来特别是科技进步法实施10年来,我国不断改革和完善科技体制,逐步建立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机制,既促进了科学技术事业自身的加快发展,又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同时也必须看到,目前我们在科技进步与创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如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比较弱、原创性科技创新能力不足等。我们要通过这次执法检查,督促法律实施主管机关进一步加强执法工作,促进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推动科技工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路甬祥还介绍了这次执法检查的重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的情况;政府引导企业技术创新和营造创新环境的情况;改革和完善科技体制,建设国家创新体系,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情况;科技进步对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业竞争力、高科技产业发展、综合经济竞争能力及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贡献;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今后的措施以及修改完善这部法律的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许嘉璐、蒋正华、韩启德出席会议。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