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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监督对“黑律师”说不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10-29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人大监督对“黑律师”说不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监督广角   湖南安化县人大常委会根据信访及司法局有关报告,决定组成专题调查组,对全县法律服'...

人大监督对“黑律师”说不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监督广角

  湖南安化县人大常委会根据信访及司法局有关报告,决定组成专题调查组,对全县法律服务市场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
人大监督对“黑律师”说不
罗舜寰 蒋正宇
  今年8月底的一天,湖南省安化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十次会议如期举行。会议的重要议题是听取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人大《关于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决议》的情况汇报。从这个汇报中人们看到了人大监督的力度,也看到了政府部门整改的效果。
  时间回顾到一年多以前的2002年3月,安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机关信访室的情况报告和县司法局《关于请求对法律服务市场实行监督的报告》,决定组成专题调查组,对全县法律服务市场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调查。
  调查发现:诉讼市场堪忧
  一是“土、黑律师”横行法庭。据调查,2000年至2001年,安化县人民法院及有关法庭在东坪、梅城、冷市等地办理的2393起案件中,参与诉讼的代理人、辩护人共573个,其中无律师、法律工作者资格的“土、黑律师”473人,占办案人数的82.5%;共办案1278件,占案件总数的53.4%。羊角塘镇洞沈村农民夏某两年共参与办案37件,其中刑事案件3件。某县直单位一干部利用工作便利,频繁活动在法律服务市场,每年代理案件达60多件。
  二是执业人员素质不高。在全县取得律师资格的72人中,注册执业的律师31人;取得基层法律工作者资格的136人,其中注册执业的95人。一些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综合素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有的从业人员收案不登记,收费不入账,收费不服务,甚至有些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从事妨碍司法等非法活动,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是困难群体法律无助。在实际办案中,一件普通的离婚案,律师或法律工作者要收取法律服务费600元—800元,还要收调查费、差旅费、资料费、请客送礼费等,原被告双方共要花费3500元—4000元。不少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想到的是法律,盼望的是法官,但因无力起诉,也无钱聘请律师,而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四是行政管理难以到位。律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为法律服务工作的主管机关,但由于多种原因,司法行政管理确实还存在不少的难处。
  认真审议:决议终于出台
  “法律服务市场必须立即整顿,困难群体权益必须依法得到维护,这是我们人民代表的责任,也是人民公仆的义务。”根据主任会议的建议,主任会议的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以举手表决的形式,同意将审议法律服务市场的情况列入安化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第一个议题。在听取县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湖南省基层法律服务所条例》的执行情况的报告后,委员们进行了认真的审议。
  2002年7月30日,经过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七易其稿的安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决议》在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终于审议通过。决议规定:“只有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才有权在法定的业务范围内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加强规范化管理,坚持统一办案收费和挂牌亮证服务制度,严格按标准收费;司法行政机关是法律服务市场的法定主管机关,对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要严格把关,防止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人员进入法律服务市场;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诉讼过程中,要加强对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资格的审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妨碍诉讼的,有关司法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制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监督:司法秩序井然
  去年9月1日,安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决议》在全县施行。为了解决制定决议容易,实施决议难的问题,县人大常委会采取了超前监督、全面监督、多重监督的办法,使全县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有了根本的好转。
  为了统一思想认识,由县人大、县法院和司法局组成的督查组历时近1个月,行程近2000公里,跑遍了全县30多个乡镇,召开座谈会30多(场)次,解决了一些在平时办案过程中有争议的问题,统一了思想认识,使大家意识到,只有严格依照《律师法》等法律法规和人大决议办事,公民的权益才能得到有效的维护,司法的腐败才能得到有效的遏制。
  县司法局还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决议的授权,邀请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法委、县政府法制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的领导召开会议征求意见,并向全县有关单位下发了《关于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法律援助条例施行后,县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大了对法律援助问题的监督力度。县法律援助中心目前已解决编制5个,经费已在上年基础上增加2万元,并进入每年财政预算。今年以来,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已办理援助案47件,并通过法律手段为县残联收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5万元。清塘镇丰元村罗某被其丈夫刘某砍成1处重伤、9处轻伤和多处残疾。通过王益民律师为罗某提供法律援助后,终于在广东将凶手抓获归案,县人民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0年,并赔偿罗某经济损失49409元,最终使罗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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