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检察院积极维护农村稳定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
灵宝市检察院积极维护农村稳定
本报讯 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农村推行“组账村管,村账乡(镇)审”模式,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有效地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上世纪90年代以来,灵宝市由于村组集体经济管理不规范,个别村组干部挥霍、挪用甚至贪污集体资产,使群众利益受到损害。
灵宝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选民率领一班人深入调查发现,因农村财务问题引发的集体上访事件比较突出。他们积极探索,选择群体上访事件相对比较多的尹庄镇,积极开展以“组账村管、村账乡(镇)审”为核心的预防试点工作。他们向尹庄镇发出关于在全镇开展基层预防工作的检察建议书;成立全市第一个基层预防组织“尹庄镇预防农村干部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率先成立了“乡镇农村财务核算中心”,全面推行“组账村管、村账乡(镇)审”财务管理制度。在一年多的试点工作中,全镇未发生一起村组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未发生一起因财务问题而引发的集体上访事件。
2002年6月3日,在检察院的建议下,灵宝市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把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同时下发了规范性文件。市检察院先后深入全市17个乡镇开展法制教育培训200余场次,受教育干部达5000余人次。目前,全市未发生一起因村组干部财务问题而引发的集体上访事件。今年7月,该市被命名为河南省信访工作先进县(市)。
(杨森 郭振涛 王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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