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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宪法和宪法的修改》法制讲座 吴邦国主持并讲话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10-29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宪法和宪法的修改》法制讲座 吴邦国主持并讲话 第4版(要闻) 专栏: 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宪法和宪法的修改》法制讲座   吴邦国'...

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宪法和宪法的修改》法制讲座 吴邦国主持并讲话

第4版(要闻)
专栏:

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宪法和宪法的修改》法制讲座
  吴邦国主持并讲话
  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28日在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时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修改宪法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修改宪法的工作即将进入人大的法定程序。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进一步了解宪法和宪法修改的有关问题,更好地做好宪法部分内容的修改工作。
  吴邦国指出,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讨论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并依照法定的程序,根据中共中央的建议,形成宪法修正案草案,提请明年的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法制讲座。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以《宪法和宪法的修改》为题,讲了4方面内容:宪法的稳定和与时俱进在社会实践中的统一;现行宪法作为新的历史时期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全面体现了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现行宪法始终贯穿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根本准则,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切实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
  杨景宇说,研究宪法和宪法的修改问题,必须准确把握、妥善处理宪法的稳定和与时俱进的关系。党的十五大以来,经过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历史性进展,积累了十分宝贵的经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体现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基本经验,再次提出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是非常及时、十分必要的,反映了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意愿,具有重要意义。
  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热地、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傅铁山听取了法制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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