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装备国产化是政府导向行为
第16版(经济专页)专栏:
重大装备国产化是政府导向行为
潘连生
重大装备国产化是发展中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的一项赶超战略,其水平和规模直接关系到一国综合实力。重大装备国产化是政府导向行为,涉及国家重要产业及经济安全领域的重大技术装备和高新技术领域的核心技术,我们必须加以掌握。国家对重大装备的国产化有明确决策:“要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技术开发能力,有重点地推进重大装备立足国内制造,促进国内装备工业的发展”,“支持承担国家重点任务大型装备制造企业,提高开发,创新和生产能力”,“依托重大工程大力振兴装备制造业,提高先进技术装备的设计、制造和成套水平,增强能力”。我们应认真贯彻落实。
加速推进重大装备的国产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诸多方面。在经济全球化和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条件下,对重大装备国产化应有新的思路、新的认识,对国产化赋予新的内涵,采取新对策。
首先,国产化的核心是提高自主能力。过去所说的国产化,往往以装置中的国产化设备所占的比重作为主要衡量依据,甚至规定硬性指标。今后的国产化不宜拘泥于国产化率达到多少,也不搞国产化大而全、小而全,而是在掌握以我为主的基础上,有效地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今后国产化的重点评价指标应能反映自主核心技术的制造能力所创价值。简言之,国产化的核心就是以我为主的能力,即“自主设计、自主采购、自主建设”的能力。
其次,按市场机制运作国产化项目,坚持以企业为主,实行业主负责制。应建立一套鼓励竞争和政府引导相结合的政策,形成一套相应的市场运作机制。国产化项目应以企业为主,由用户牵头,企业各负其责,政府适当支持。重大装备国产化项目及依托工程应按大型基建管理程序并辅以必要的支持政策。鼓励、支持国产化的政策应重在提高用户的积极性和支持装备企业的研发、创新。首次国产化项目和依托工程带有一定的风险性,应制定补偿企业承担风险的办法。
国产化设备坚持按国际标准和规范办事。国产化决不意味着降低设备标准和质量。国产化设备的质量、性能应符合国际标准,设备合同内容应按国际规范运作。大型装备国产化实行招标制,竞争择优。
再次,要认真贯彻“引进技术同自主创新相结合”,加大创新的力度。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内,我国仍需从国外引进大量先进技术,但必须正确处理引进与创新的关系。引进是手段,不是目的和终点,而是学习过程,目的在于创新,在于形成自有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我们要着力营建有利于加强消化吸收和创新的机制。支持国产化的资金宜主要用于增加技术创新和开发的投入上,而且要集中用于重点项目上。引进技术要达到两个目的,一个是形成生产能力,一个是通过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促进企业自主创新,不能只重视前者而忽视后者。作为引进技术和消化、吸收、创新的主体,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应加大对技术开发的投入。
最后,国产化依托工程要实施以设计为主体的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是工程公司对国内外技术专利进行工程化、对先进技术和装备进行系统集成,按国际惯例从项目的前期,到工程设计、设备选购、组织施工和试车进行综合、系统的负责,对项目实行交钥匙工程,对业主负责,具体内容按合同执行。工程总承包是国际通用的、公认的模式。重大装备首套国产化依托工程应实行工程总承包。国内已有少数大型工程公司基本符合条件,应组织审定资质,并给以政策支持。
重大装备国产化是政府导向行为,国家应加大支持力度,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支持、提倡、鼓励的政策、规定及措施,使国产化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而法制化。(作者为原化工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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