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全力打造“信用城市”
第4版(要闻)专栏:
咸宁全力打造“信用城市”
本报武汉10月25日电 10月12日,湖北咸宁市一个规模不大的项目推介会吸引了美国、韩国、日本以及台湾、香港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商,会上签约61个项目,协议投资达23.46亿元。市长李兵高兴地说:这是全力打造“信用城市”的结果。
今年8月,咸宁市被评为“湖北省A级信用城市”。而3年前,咸宁市有670多户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涉及贷款本息8亿多元。全市不良贷款率达到60.13%,高出全省平均水平近20个百分点。咸宁市一度被列为信贷高风险区。
2002年4月24日,市政府召开信用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市政府与县区政府签订责任状,实行金融风险责任追究制。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咸宁市规范企业改制暂行办法》、《金融债权管理制度》等15项地方性行政法规,在全市范围开展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社会信用环境建设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全市共成立了8个清收工作专班和38个清收小分队,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帮助银行清收拖欠贷款本息。各级纪检监察系统向拖欠贷款和担保贷款的党员干部下发了催收通知单
1087份,并对少数违反金融纪律的党员干部给予停职、停薪等党纪政纪处罚。
政府打造信用品牌的决心,唤醒了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全市信用环境迅速改善,不良贷款额比年初减少4.6亿元,下降8.23个百分点,逃废债企业减少229家,逃废债金额减少了3.76亿元;全市信用等级测评达到A级水平,比原来提升3个级次。
信用环境的改善,使金融部门加大了对地方信贷资金的投入,资金“洼地”效应初步显现。一度把咸宁视为金融高风险区的金融单位改变了看法,对咸宁实行了信贷倾斜政策。2002年,全市金融机构发放贷款28.12亿元,签发银行承兑汇票2.78亿元。今年1—9月,全市金融机构累计发放贷款和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同比分别增长了54.5%和36.2%。
金融部门的有效投入,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工业经济快速增长,给地方财政增收提供了有力支持。继2002年全市财政收入和GDP大幅增长后,今年1—9月,财政收入和GDP同比分别增长10.59%和8.8%。(龚达发
何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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