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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市场经济体制须注重制度建设和创新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10-24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完善市场经济体制须注重制度建设和创新 第9版(理论) 专栏:学习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专论 完善市场经济体制须注重制度建设和创新 高尚全   编者的'...

完善市场经济体制须注重制度建设和创新

第9版(理论)
专栏:学习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专论

完善市场经济体制须注重制度建设和创新
高尚全
  编者的话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对于全面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继续推向前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是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本报自今日起开辟“学习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专论”专栏,陆续刊登有关文章。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要性和重点领域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取得了巨大进展。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标志着我国改革进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转轨的新阶段,进入经济市场化迅速展开的阶段。此前的改革就主要方面来说,基本是在计划经济体制框架下引入市场机制或市场因素。因此,这10年来改革最大的成功,就是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地位已经确立。就突出方面来说,一是基本形成了产权多元化的市场经济微观基础,非国有经济在产出意义上的比重已经超过了2/3,不同产权主体之间的竞争机制基本形成;二是市场体系初步建立,由市场供求形成价格的商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土地、资本、劳动力以及技术和信息等要素市场体系初步建立,并正在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三是初步形成了政府宏观管理和调控的框架,为政府间接管理和调控经济奠定了方向性的基础,适应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手段运用日趋成熟;四是对外开放不断扩大,为推动经济市场化提供了重要动力,外向型经济领域的市场化程度和体制转轨进程明显较快。
  但也必须看到,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处于初步建立阶段,在诸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总体上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主要体现在新体制因素的引入、成长与拓展方面,而在旧体制的核心部位要实现向新体制的转轨依然面临着十分艰巨的任务。这是渐进性改革的基本特征,同时也反映了改革在各个领域进展的不平衡。比如说,改革滞后于开放,宏观改革滞后于微观改革,政府改革滞后于企业改革,等等。从现实情况看,改革有待完善的重点领域大体有这样几个方面:一是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发展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产权制度。二是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经济体制,改变城乡二元结构,逐步形成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三是进一步推进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使其符合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的功能定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四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规范政府干预市场和介入经济活动的行为,使政府对经济的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五是加快推进就业和分配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形成合理的社会公正调节机制。六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领域的改革,完善经济法律制度,促进经济、政治和社会协调发展体制的形成,以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从根本上消除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
  所谓体制性障碍,简单说就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中改革滞后的部分,如城乡体制分割、金融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滞后、宏观领域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滞后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一些深层次矛盾难以有效缓解,并且逐步积累起来。当前存在的经济结构不合理、分配关系尚未理顺、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就业矛盾突出等问题,都与经济体制不完善和改革进展不平衡有关。
  例如,我国目前的国家财政、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三位一体的体制特征,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政府财政实际上无法摆脱承担国有银行体系和国有企业经营风险的角色,从而制约了财政支出和政策安排向社会公共领域的转变。突出的表现是,在非国有经济对工业增加值、社会就业、固定资产投资和外贸进出口等方面的贡献已经明显超过国有经济的情况下,财政收入和支出结构并没有充分反映现实经济结构的重大变化和要求,非国有经济的作用和利益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以国有银行和国有投资机构为主体的金融体制由于主要服务于国有企业,已经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要求,特别是作为经济增长重要支撑的非国有经济难以获得应有的融资支持。另一方面,各种名义上的非国有金融机构实际上大都具有政府背景,其运行机制普遍具有较强的行政干预特征,不仅难以“导出合理的金融产权结构和市场结构”,而且往往会引起信用关系的混乱。
  又如,行政性垄断依然是阻碍市场竞争和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因素。我国的传统计划经济实际上是一种国家垄断和政府控制的经济,由于计划经济时期国有经济过度扩张,国有经济几乎遍布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因而行政性垄断不仅在基础产业、公用事业领域普遍存在,而且在许多竞争性行业中也大量存在。行政性垄断使权力直接介入市场,不仅难以通过市场力量来打破,而且往往构成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的主要障碍。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以制度创新为重点
  十六大指出,改革要“注重制度建设和创新”。这表明,我国的改革已进入以宏观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为重点的新时期,将对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我国前一时期改革的重点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中引入市场机制,所面临的主要任务是重塑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国有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为在高度集中的传统体制下无法孕育出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改革必须以权力的分散为基本前提。随着经济市场化的大规模推进,多元化产权主体竞争格局和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基本形成,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地位已经确立,改革的重心必然要适时转移,宏观体制改革的深化越来越成为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重心。我们已经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宏观经济体制基本框架,但完善这一框架还面临十分艰巨的任务,要以制度建设为主要内容。这也是与前一时期改革的重要区别。也就是说,今后一段时期宏观经济体制改革将更加强调“重在建设”。
  如果说前一时期的改革主要是使被旧体制束缚的社会生产力得以释放,今后的改革则将致力于形成和完善能够使社会资源有效配置、经济有效运行的市场机制,创造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而提高社会整体创新能力的社会环境和制度安排。宏观经济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最终实现全面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重要标志。没有宏观经济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方面的重大进展,制约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就不可能被清除,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也不可能实现。宏观经济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核心或本质是政府改革及其职能转变。以政府职能转变为中心的改革,将在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的基础上,对社会整个公共部门与管理部门进行全面的综合改革。改革不仅将重新塑造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市场的基本关系,而且将使政府的宏观管理和调控建立在规范的制度约束基础上,从根本上改进和完善政府的决策和执行机制,形成政府与市场的良性互动。总的来说,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已经被证明是适应和有利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宏观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作为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和标志,将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关键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我国虽然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运行市场化的基础已经确立,但计划经济的思维和管理方式仍然在现实中存在一定“市场”。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是不排斥政府干预的体制,这一点很容易成为复归或强化旧体制的根据。因此,宏观体制改革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能否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首先,应该明确,计划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是政府对经济的行政性控制,各种经济杠杆或手段都是为这种控制服务的,这种控制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干预有着本质的区别。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干预的前提是政府与市场功能的科学、合理界定,政府干预不仅不能违背而且必须服从市场规律。也就是说,政府宏观管理与调控不是配置资源的前提,而是必须以市场配置资源为前提,配置资源的主体是市场,不是政府。
  其次,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管理与调控必须严格依据法律授权来进行,并且一般不介入具体的经济活动。目前,各级政府和部门中有一些强调自己的“宏观管理和调控”职能,很大程度上不过是计划经济时期行政性控制的翻版。因此,应通过立法和法律监督,限制和隔离政府直接干预经济活动的权力,明确宏观调控的主体只有一个——中央政府,其他层级的政府和部门只是依据法律授权进行一般管理,为市场经济运行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三,宏观体制改革必须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作为出发点之一。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必须消除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歧视和传统偏见。国有经济必须依据其功能定位来发展或退出。要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我国长期存在的重复建设问题,其根源之一在于政府“建设”缺乏硬约束,缺乏自动纠正的机制。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任务艰巨
  改革在本质上是利益格局的调整。前一时期,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之前,由于社会各群体之间的利益差别不很明显,并且改革能够普遍提高各社会群体的收益,因而改革有着广泛的社会基础,主要障碍在于传统意识,改革的推进也往往以思想解放为先导。但随着改革的深化,现实利益格局乃至权力架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改革所涉及的利益关系越来越复杂,特别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大多与部门或团体利益相关,因而改革的难度明显加大。首先,改革的政策设计有可能受部门或团体利益的影响,存在偏离社会公正的可能,现实中已出现一些所谓的“改革”实则是一些部门或团体的谋利行为。其次,改革面临着集团利益的影响,可能造成实施中的变形,不仅使好的改革方案难以实施,而且带来对改革的误解。再次,由于大的部门或团体具有相对畅通的利益表达渠道,而其他社会群体的利益有可能被忽视,从而造成某些方面严重失衡,既影响改革深化,也影响社会稳定。在这种改革整合利益关系呈现复杂性和综合性的情况下,广泛的社会参与就成为一种必然的和客观的现实要求,以形成良性的利益调节机制。同时,未来的改革应更加强调法治化的基础,避免随意性和暗箱操作。可以说,规范性、公正性、公开性是今后改革得以健康推进的前提。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正进入向更加广阔的领域纵深发展的新阶段。经济、行政、科技、教育、文化、司法、社会乃至政治等诸方面的改革交织在一起,其性质之深刻,范围之广阔,任务之艰巨,将大大超过以往任何时期。我们要看到其艰巨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利益分化和传统思维惯性的影响,防止改革可能带来的新的失衡,防止“新瓶装旧酒”甚至局部的暂时的体制复归。同时也要看到,新体制力量的成长反映了不可抗拒的历史趋势,这一趋势的不断强化将对宏观体制改革产生重要的积极影响,并且成为确保改革顺利进行的基本动力。宏观体制改革必将取得成功,由此完成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平稳过渡,为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和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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