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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不让一个贫困生失学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10-23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青田县不让一个贫困生失学 第11版(教育·科技·卫生·环境·体育) 专栏: 青田县不让一个贫困生失学   本报讯 近日,浙江省青田县又有110名贫困大学生'...

青田县不让一个贫困生失学

第11版(教育·科技·卫生·环境·体育)
专栏:

青田县不让一个贫困生失学
  本报讯 近日,浙江省青田县又有110名贫困大学生领到了助学金,有1600多名中小学生拿到了助学券或免交学费,顺利入了学。县委、县政府十分关心贫困生的就学问题,县长卢春中每到一个乡镇,开头讲的第一句话就是“这里有没有孩子因贫困而失学”。据介绍,2002年至今,这个县共资助中小学生6000余人,大学生203人,提供各类帮扶资金252万元,没有一个贫困生因经济原因而失学。
  青田县地处浙南山区,经济发展滞后,每年都有不少贫困生面临失学的危险。为了保证不让一个孩子失学,这个县建立了完善的贫困生助学金制度,实行分级助学,给中小学贫困生发放助学券,给考入大学的贫困生发助学金,这已成为当地的一项基本制度。为加强对贫困生的助学工作,县里还成立了助学金领导小组,对助学活动进行部署,财政部门每年拨出数万元专款设立专项助学金。
  根据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小学生,由县教育部门以每学期发放助学券的形式予以补助,小学每人每学期200元,初中每人每学期为300元。学生在开学时可用助学券抵消部分学杂费。今年该县就有1431名贫困生拿到了35万元的助学券。家庭特困的高中生每学年补助1200元,家庭贫困的补助900元,家庭困难的补助600元。这个县同时规定,高中学校要按学费收入的10%提取奖学、助学专项经费。此外,对大学新生的助学,按照特困大学生资助其学费的70%、贫困大学生资助其学费的40%的标准进行。
  这个县同时还出台政策,分别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子女、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列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的未成年人等四类学生实行免费入学。并督促各学校积极做好贫困学生的学杂费减免工作。据统计,2002年至今,这个县中小学共为家庭困难学生减免学杂费140万元。(王文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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