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确保困难群众住进“暖房子”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时政纵横
哈尔滨确保困难群众住进“暖房子”
本报哈尔滨10月22日电 记者汪波报道:哈尔滨市委、市政府日前要求切实做好今冬供热工作,保障全市居民冬季生活,一定要确保困难群众住进“暖房子”。家庭成员中均无职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民政定补优抚对象、失业救济对象和市属国有福利企业盲人、重度残疾人的全部供热费,按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支付。经批准的市属、区属国有关停、破产企业离退休人员和进入社保领取养老金的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单位承担的90%供热费,市属国有福利企业残疾职工单位承担90%供热费中的50%(另50%供热费由所在单位交纳),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离退休人员个人承担的10%供热费,按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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