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我国拟用三年建成医疗救治体系
第2版(国内要闻)专栏:
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我国拟用三年建成医疗救治体系
本报北京10月23日讯 记者朱剑红报道: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近日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成一个适合国情、覆盖城乡、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两部委强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继续发挥抗击非典时期已建成设施的作用,实事求是地确定项目建设任务,坚持以改扩建为主,避免重复建设。各地要按照“中央指导、地方负责、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原则,从实际出发,落实项目和资金,尽快启动并抓好规划的实施和建设。
据介绍,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两部委拟重点解决好三个主要问题:一是增强应对能力,提高救治水平;二是调整资源结构,促进合理布局;三是健全救治体系,完善救治功能。核心是加快提高医疗救治能力。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规划》,今明两年的建设任务有四项:一是在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地级市,分别完善或建立1个规模不同的紧急救援中心;二是直辖市、省会城市、地级市分别建设1个病床规模不等的传染病医院(病区)或后备医院,在县级区域依托综合医院建设病床规模不等的传染病病区;三是依托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在全国建设若干个职业中毒、核辐射应急救治基地;四是建设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建设所需资金,由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地方财力和利用国内外优惠贷款等多种渠道筹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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