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合法权益亟待保护
第14版(读者来信)专栏:读者论坛
临时工合法权益亟待保护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 屈永强
随着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一些机关、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聘用了大批临时工,其中大部分是出来打工的农民,他们主要在生产、后勤、服务等岗位上从事一线工作。但是许多单位在临时工的使用和待遇问题上存在着诸多不公甚至违反劳动法的现象。主要表现在:
想用则用,想辞就辞。不少单位雇用临时工不签订劳动合同,临时工不仅享受不到任何形式的失业、养老、医疗等保障,就连最起码的工作保障也没有。
劳动报酬等一系列待遇普遍偏低。临时工大都在干苦、脏、累、险、重的工作,但得到的报酬相对于他们的劳动付出不成正比,临时工与正式工、合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普遍存在。
歧视临时工。一些单位对临时工在政治上、生活上漠不关心,动不动便以辞退相威胁,给临时工的身心造成极大伤害。
临时工与正式工一样,都是劳动者,他们理应享受劳动法赋予的权利,即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教育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等。用人单位没有理由剥夺、侵犯他们的这些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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