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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二十五周年 中日两国政府领导人互致贺电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10-23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二十五周年 中日两国政府领导人互致贺电 第4版(要闻) 专栏: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二十五周年  中日两国政府领导人互'...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二十五周年 中日两国政府领导人互致贺电

第4版(要闻)
专栏: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二十五周年
 中日两国政府领导人互致贺电
  新华社北京10月23日电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23日相互致电,祝贺《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25周年。
  温家宝在贺电中表示,25年前,中日两国老一辈领导人高瞻远瞩,着眼于两国和两国人民的长远利益,缔结了《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条约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日联合声明》的各项原则,进一步巩固了中日关系的政治基础,体现了两国人民世代友好的共同愿望。
  温家宝表示,25年来,中日两国沿着条约确定的方向,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推动两国友好合作关系不断向前发展。当前,中日关系正处在重要发展时期,同时两国也肩负着维护和平、促进发展的重要责任。他表示相信,只要双方继续恪守《中日联合声明》、《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和《中日联合宣言》确立的各项原则,坚持“以史为鉴、面向未来”,中日关系就一定能够得到健康稳定的发展。
  小泉纯一郎在贺电中表示,1972年邦交正常化和1978年缔结《日中和平友好条约》以来,日中两国在广泛领域的友好合作关系不断发展。《日中和平友好条约》作为两国关系的基础始终发挥着重要作用。小泉表示,他愿与中方继续共同努力深化两国在亚太地区和全球事务中的合作,进一步发展着眼新世纪的日中关系。
  同一天,中国外长李肇星和日本外相川口顺子也互致了贺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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