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要落到实处
第14版(立法与执法)专栏:法制纵横
预防要落到实处
嶷山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如何抓落实?大庆市检察机关近年来的实践提供了一个好的启示。
首先,观念要转变,思想上高度重视预防工作。职务犯罪是腐败最严重的表现形式,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打击职务犯罪,可以用案件数量和具体事例来说明,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而职务犯罪的预防是防患于未然,是犯罪未发生前采取一系列预防措施。这个工作,不可能用破案数来表示。因而有人认为,“打击”是实实在在的工作,“预防”是件虚头巴脑的事。其实,如果不是在职务犯罪发生前预防,而是发生后打击,社会为之付出的代价就太大了。检察机关要深刻领会中央反腐败斗争作出的标本兼治的方针。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看,从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看,预防职务犯罪尤显重要。
其次,职务犯罪预防要有组织保证。形象地说,就是要“有人来管事”。可以说,预防职务犯罪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参与,单靠检察机关是不行的。但是,检察机关要利用查处职务犯罪的专门机关的优势,积极开展工作,成为预防职务犯罪的“发动机”,起到指挥、协调、联络作用。大庆市专门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既有专门队伍,又有信息联络员;既有政法专门机关的协作,又有重点行业的配合,构建了一个强有力的预防网络。
第三,职务犯罪预防要结合各地、各行业的特点,因地制宜,拓展预防的形式、预防的途径。在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地区,职务犯罪的形式是千差万别,职务犯罪的态势各有不同。抓职务犯罪预防,既要渗透到社会各单位、各行业,用“十个手指弹钢琴”,又要能抓主要矛盾,突出工作重点。大庆市检察机关针对辖区国有企业占主导地位,企业职务犯罪易发高发的特点,开展服务进百企活动。他们以提出检察建议、建立教育基地、开座谈会、作宣讲等形式,使预防工作渗透到企业的各个角落。
第四,职务犯罪预防要依法进行。检察机关开展预防工作,还在逐步探索阶段。根据公权法定原理,检察机关在开展预防工作时,要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不得滥用权力。譬如,不能干涉企业自主经营权,不得侵犯公民正当权益。另一方面,依据宪法和法律,把预防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职务犯罪预防,任重而道远。检察机关狠抓落实,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总结,非常必要,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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