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军警车辆违章 司机将被“抄告”
第5版(视点新闻)专栏:
西安——军警车辆违章 司机将被“抄告”
新华社西安10月21日电(王媛)从10月20日起,西安开始实施军警车辆驾驶员交通违章、交通事故抄告制度。对严重违章、拒不接受检查或发生交通事故的军警车辆驾驶员将实施抄告,并向其车辆主管部门进行通报。
实施抄告的情况有:军车驾驶员有记3分以上违章行为,或违章后拒不接受交警检查的,及对发生一般交通事故负有同等责任以上或在重大、特大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的;对警车驾驶员违章拒不接受值勤交警检查的,及发生交通事故,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电子警察拍摄到的军警车辆违章。
实施这一抄告制度后,交管部门将对违章车辆纠正、抄告后即放行,一般不扣押证件、滞留车辆、罚款或拆卸牌照。值勤交警会填写《军警车交通违章、交通事故抄告记录单》,一式三联,第二联由违章司机签收并及时交至本单位违章处理办公室,其他两联由交管部门保存。驾驶员拒绝签收的,由两名或两名以上交警签字后生效;交管部门将于每月向违章驾驶员单位通报抄告情况,并收集违章车辆的处理反馈信息。
军车驾驶员严重违章,如酒后驾车、无证驾驶及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必须滞留车辆的,交管部门将通知军车管理部门共同处理。对车辆无军车号牌且驾驶员无驾驶证或无有效身份证件的,要滞留车辆,由公安交管部门通知车属单位派人持单位证明领取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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