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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十届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意见》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10-21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政协十届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意见》 第4版(要闻) 专栏: 政协十届常委会第'...

政协十届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意见》

第4版(要闻)
专栏:

政协十届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意见》
  本报北京10月20日讯 政协十届常委会第三次会议20日通过了《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意见》。
  政协十届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表示完全赞同和拥护。会议认为,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十六大精神,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加快的国际环境,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明确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任务、指导思想和原则,对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是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的纲领性文件,必将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
  为了学习好、贯彻好这个《决定》,政协十届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提出:各级政协组织要充分认识《决定》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宣传《决定》的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协助党委、政府落实好《决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摆在突出的位置;要充分发挥政协的优势,积极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言献策;要把维护团结稳定摆在突出位置,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工作;广大政协委员要立足本职,努力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多做贡献。
  会议号召,人民政协的各级组织、各参加单位和广大委员,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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