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出口美国有何新规
第13版(经济周刊)专栏:权威释疑
食品出口美国有何新规
提问:日前,美国正式发布了《食品企业注册法规》和《进口食品提前通报法规》,将于12月12日起实施。请问国内有关机构和企业应注意哪些事项?
解答: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程方根据美国《食品企业注册法规》,美国本土和对美出口的外国食品及饲料生产、加工、包装、仓储企业必须在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进行登记注册,未登记的外国食品及饲料将在入境港口遭到扣留。FDA将自10月16日开始受理注册,企业在注册时必须提供以下信息:一、企业及其总公司(母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二、企业的所有者、经营者或其代理的地址和电话号码;三、企业使用的所有贸易名称;四、按照美国有关法规分类的产品类别;五、注册提交人被注册企业授权的声明;六、国外企业的美国代理人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七、外国企业还需要提供紧急联系电话。
按照《进口食品提前通报法规》,FDA要求进口食品、饲料到达之前5日之内由电子方式接收并确认申报相关的信息。根据运输方式不同,FDA对最迟接受信息的时间有不同的规定:一、通过陆路运输,抵达前2小时;二、通过空运或铁路运输,抵达前4小时;三、通过水路运输,抵达前8小时。另外,货物到港时,承运人必须持有提前通报确认件,否则无法通关。(原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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