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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一个加油站奔波六年未动工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10-16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新建一个加油站 奔波六年未动工 第14版(读者来信) 专栏:记者调查   1997年,渭南市一家公司拿到该市规划立项的加油站项目后,为办各种批文手续奔波6年,仅'...

新建一个加油站 奔波六年未动工

第14版(读者来信)
专栏:记者调查

  1997年,渭南市一家公司拿到该市规划立项的加油站项目后,为办各种批文手续奔波6年,仅市国土局就跑了200多趟,但如今待建加油站的地方仍是堆满垃圾的空地——
  新建一个加油站 奔波六年未动工
  本报记者 王莹
  1997年底,陕西省渭南市计委立项,在东风大街中段规划了一座加油站。经过一番争取,田西芳的渭南市凯旋石化有限公司拿到了这个项目。田西芳本以为就此可以一展身手,把加油站红红火火地办起来,没想到6年过去了,那座已经规划好了的加油站仍然只是一片堆满了垃圾的空地。
  一沓厚厚的文件几乎从不离田西芳左右,这些文件证明着他6年来的艰辛。田西芳说:6年来跑过多少部门,见过多少人,我几乎已经记不清楚了。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我跑的每一个部门,见的每一个人,都是为了这座由市里规划立项的加油站尽早建起来。
  他如数家珍地介绍:这个加油站1997年12月24日由市计委立项;1998年4月24日市政府规划定点;1999年1月25日市公安消防局许可;1999年1月26日市建委核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999年3月至2000年1月市工商局先后核发石油经营资格证和注册登记;1999年8月16日市公安消防局审核设计方案后签署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1999年4月15日市计委审核设计方案后下发了基建计划通知;2000年1月经市国土局向被征地村组村民兑清了地面附着物拆迁款;2001年2月市政府、市国土局将项目用地呈报省国土资源厅;2001年9月26日省政府批准征地文件下发市国土局。路虽然艰难曲折,但毕竟是向前走了。拿到省政府的批文以后,他长出了一口气,因为《陕西省建设项目统一征地办法》中有明文规定,市土地部门在拿到省政府的批准文件之日起40天内,向投资者交付土地使用权。只要拿到了土地使用权,加油站就可以开工建设了。40天后,田西芳来到渭南市国土局准备办理土地使用权交付手续时却被告知,土地使用权不能如期交付,理由是当地农民认为在那里建加油站不安全,不同意征地。
  田西芳对这样的理由不能接受,建加油站是否安全,到底是当地农民说了算,还是消防部门说了算?为了谨慎起见,渭南市规划局就该项目的安全性又重新做了核定。今年3月,规划局做出核定结论:该项目规划符合要求,不存在任何不安全因素,应征地建设。可是,渭南市国土局仍以“农民不同意”为由,至今未向田西芳交付土地使用权。
  渭南市国土局局长朱秀琴说,这件事让国土局“很难办”。当地农民反对建加油站,国土局也没有办法,必须要考虑“群众意见”。她说,农民的工作做不通,她也曾经努力去做田西芳的工作,说那块地征不下来,可以给他另换一块,今年“五一”期间,她和规划局局长一起,在渭南市选了5个地方让田西芳挑,可是田西芳无论如何都不同意。国土局不是没有尽职尽力,只是两方面工作都做不通,那就只好继续协调,做工作。
  这样的解释令田西芳费解。一个经省、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批准、核定过的项目,难道仅仅因为当地农民反对就搁浅了吗?朱秀琴反复强调说“没有办法”,村里不给地,田西芳又不同意换地块,只能这样拖着。
  《陕西省建设项目统一征地办法》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征地公告后,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30日内申请土地登记机关注销被征用土地的农民集体所有权、使用权证书;逾期不申请的,由土地登记机关直接注销其土地权属证书。”同时第二十五条也赋予了国土局一定的执法权:“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拒绝、阻挠统一征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拒不交出土地的,由实施统一征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那么渭南市国土局为什么不依法行使自己的行政权力呢?朱秀琴说:因为田西芳申请使用的那块地不属于统征地,所以不适用这个办法。
  田西芳听到国土局这样的回答,简直是欲哭无泪。《陕西省建设项目统一征地办法》已经明确说明:“本办法所称统一征地是指根据建设项目需要,经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按照这个标准,田西芳的加油站项目用地毫无疑问属于统征地。关于为什么田西芳不同意国土局提出的换地块的建议,田西芳说,东风大街是渭南市的主干道,来往车辆很多,在那里建加油站,是当初市政府出于市区内车辆加油不方便的考虑而统一规划的。国土局给田西芳选的几块地,都处于偏远郊区,很少有车辆通过,根本不适合建加油站。田西芳同时也认为,运用自身的行政权力,依法征地,是国土局的责任,也是义务,国土局不应该因为自身的工作不力和不称职,而要求投资者来做出巨大牺牲。
  提起为这座加油站奔波了6年,田西芳不断地叹息。仅仅国土局这一个部门,他前后就去过200多趟,以至于有人误以为他调到国土局工作了。田西芳说,这6年下来,他深切地感受到,在渭南搞投资太难了。有些部门不但不积极配合,还经常拖延、刁难,甚至捣乱。田西芳怎么也想不明白,这个加油站项目手续齐全、合法,却拿不到土地使用权,到底问题出在哪里?在渭南搞投资,咋就这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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