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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两地可互领驾驶证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12-24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粤港两地可互领驾驶证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粤港两地可互领驾驶证   据新华社香港电(记者皇甫平丽)根据粤港两地政府正式达成的协议,2004年1'...

粤港两地可互领驾驶证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粤港两地可互领驾驶证
  据新华社香港电(记者皇甫平丽)根据粤港两地政府正式达成的协议,2004年1月1日起,粤港两地小型汽车及摩托车驾驶证可免试换领。
  届时香港居民可凭有效香港驾驶执照向内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换领内地机动车驾驶证,内地居民可一如既往持内地有效驾驶证向香港运输署申请免试换领香港驾驶执照。
  申请免试换领内地驾驶证的香港居民,须亲自前往广东省各公安车管所办证窗口办理手续。免试换领的内地驾驶证完全等同内地居民领取的内地驾驶证,也受同样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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