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势互补 共谋发展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专栏:法治论苑
优势互补 共谋发展
宁雯
全国人大代表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他们代表广大人民群众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代表如何履行好职责?人大机关如何为代表履职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这是一项常做常新的工作。
代表要履行好职责,有一个基本的前提,就是知情知政,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形势,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古语讲,明大义才能理国事。代表对情况的了解越全面、越真实,代表的审议发言、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就越有针对性,发挥的作用也就越大。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首创的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到东部发达地区考察学习的作法,使西部的人大代表不仅了解本地的情况,也了解了全国的情况,进一步开阔了视野,更加全面地认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就,更加深刻地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因此,它有利于提高全国人大代表的参政议政水平和能力,有利于增强代表的大局意识和全局意识,有利于加强民族团结,有利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同时,这样的考察学习活动,使大家通过学习东部的经验,总结自己的经验,找出符合实际的发展道路,对加强东西部的信息交流和优势互补,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促进东西部的共同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发展中国家,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战略目标,这是一项十分艰巨而又光荣的任务。只有实现了各民族、各地区间的协调发展,我们才有可能实现经济和社会、人和自然的协调发展,也才可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在向东部学习的同时,西部的同志也不应忽略和看轻自己的优势。只有立足本地实际,发挥特长,发挥优势,才能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经济工作是这样,人大工作也是这样,甚至可以说必然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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