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初步建立
第6版(国民经济)专栏:
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初步建立
本报讯 记者朱剑红报道:据国家发改委的初步统计,目前,全国有90%左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开始县、乡、村三级价格监督网络的建设和试点工作。农村价格监督网络的初步建立取得了明显成效: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得到宣传;群众反映的价格和收费问题得到及时反馈和处理,维护了农民的利益,缓解了农村的社会矛盾;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明码标价制度得到落实和完善,增强了价格政策的透明度,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农村价格信息不对称的状况。
在近日召开的全国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建设经验交流会议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李盛霖提出,为减轻农民负担,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消了一大批不合理的涉农收费项目,降低了过高的收费标准,建立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加大对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的力度,使农村“三乱”现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是,农民负担过重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管,仍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价格工作的主要任务。要把建立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同推行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紧密结合起来,“三管齐下”,形成合力,提高农村价格监管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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