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确保受灾群众过好年 贵州帮助困难群众安全过冬
第4版(要闻)专栏:
福建确保受灾群众过好年
贵州帮助困难群众安全过冬
本报福州12月27日电 记者蔡小伟报道:连日来,在闽北山区、闽东海岛,一支支由当地干部组成的慰问队伍,走村串户,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到目前为止,福建省已向受灾地区下拨了3367万元救灾款和衣被、粮食、药品等大批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过好年。
今年,福建一些地区受到台风和山洪的袭击,导致全省共有2201户居民房屋全倒,需要进行灾后重建。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福建省有关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在土地、建设、电力、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措施,帮助灾民建房。这些优惠措施的落实,使每户受灾重建户可直接受益5000元至1万元。截至目前,所有重建户已全部动工兴建,其中已有1857户建好一层并搬入居住。
福建省自今年6月高温少雨出现旱情以来,已持续发展成为夏、秋、冬三季连旱,全省农作物受灾面积达17.5万公顷,粮食减产2亿公斤,361个乡镇、180多万人发生饮水困难,还有许多群众因灾返贫。为此,省财政厅、民政厅及时下拨中央下达的冬令救济款2400万元,用于赈济灾民和补助灾民重建,将在春节前全部发到灾民手中。
本报贵阳12月27日电 记者汪志球报道:为确保特困群众安全过冬,贵州省民政厅在100个一类重点扶贫乡镇开展了“农村特困群众救助”试点活动,并发放《农村特困群众定期救助证》,定期对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口实施救助。目前,全省已有25万特困群众被列为救助对象,救助专项资金也已经到位。
今年,贵州省先后遭受了干旱、风暴、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全省87个县市区不同程度受灾。12月9日,省政府向受灾地区下拨500万元,用于采购粮食,解决重灾区灾民冬令期间生活问题;省财政厅、民政厅下拨自然灾害救济资金150万元,大方、赫章、威宁等三县各50万元,解决灾民的生活和倒塌毁损房屋的筹建、修缮等;省民政厅将1.3万床棉被下拨到9个地州市,分发给受灾的贫困群众;省民政厅、财政厅还向9个地州市下拨4000万元特大自然灾害补助费,用于解决冬令期间灾民特别是100个一类乡镇灾民和特困群众的口粮、倒损房屋重建等问题。
为确保各项救助措施的落实,贵州要求对救灾物款的发放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并公开发放,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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