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正式颁布施行
第8版(体育)专栏:科学锻炼 有益健康
《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正式颁布施行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1日电(记者李贺普)继《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于5月10日颁布之后,国家体育总局10月11日又颁布了《国民体质测定标准》。
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张发强指出,11日颁布的《国民体质测定标准》与今年5月颁布的《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相辅相成,前者是用来评价一个人的体质状况,而后者为群众提供了锻炼的手段和努力方向。
早在2000年,国家体育总局会同10部门进行了首次全国性国民体质监测,获取了20世纪末我国国民体质状况资料。从2001年开始,由国家体育总局组织专家利用我国国民体质状况数据,经过两年的工作,于2002年制定完成了《国民体质测定标准》。
《国民体质测定标准》的适应对象年龄为3至69岁,根据不同年龄人群在体质方面的特征,分为幼儿、儿童青少年、成年和老年四个部分。《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对人的体质的评定分为单项指标评分和综合评定两方面,均采用百分位数法制定,综合评定采用各单项指标得分按等权相加的方式制定。
为更好地施行《国民体质测定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有关人员参加的培训班也于11日结束。培训班期间,展示了统一标准的10余件体质测试仪,包括测试身高、体重、肺活量、反应时、纵跳、俯卧撑、握力、坐位体前屈、台阶试验等项目。
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司长郭敏说,鉴于施行《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是一项由体育行政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开展的工作,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国家体育总局会同教育部、国家民委等10个部门制定了《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施行办法》。这个“办法”也于11日正式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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