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媒体投诉某企业“恶意收购” 被投诉方称此事纯属无稽之谈 专家称投诉至工商部门而非起诉至法院暴露法律空白
第5版(视点新闻)专栏:记者来信
济南——一媒体投诉某企业“恶意收购”
被投诉方称此事纯属无稽之谈
专家称投诉至工商部门而非起诉至法院暴露法律空白
本报记者 何勇
12月24日下午,济南市都市类报纸《济南时报》将济南苏宁电器投诉到济南市工商局直属分局,投诉理由是苏宁电器恶意收购《济南时报》,影响信息传播,侵犯读者知情权。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耿建华教授说,这是目前我国第一起媒体遭恶意收购后,投诉至工商部门正式追究责任的事件。
据《济南时报》总编辑尹波介绍,12月21日,济南市市内各繁华路段报摊出售的《济南时报》90%被收购;12月23日,该报刊有对“恶意收购”事件报道的报纸,又被大量收购。《济南时报》调查后认定,恶意收购报纸者是济南苏宁电器,收购起因是当日的《济南时报》对苏宁电器泉城路分店开业时推出的所谓“一元电器”的种种弊端进行了报道。
苏宁电器总监丁遥则表示,这是一次恶意中伤,“苏宁电器恶意收购《济南时报》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有必要时会用法律手段讨回公平。他还说,“一元电器”的促销方式在电器零售业很普遍。
专家认为,投诉至工商部门而非起诉至法院暴露出我国相关法律的空白。耿建华说,“恶意收购”报纸实际上是一种“封锁信息传播”的行为,也是对公众知情权的侵犯。近年来,报纸遭恶意收购的事件越来越多,而被收购者鲜有诉诸法律者。这是因为,新闻从业者的职责权利受到侵害,报纸被“恶意收购”,并无相关法律能保护其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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