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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一媒体投诉某企业“恶意收购”被投诉方称此事纯属无稽之谈专家称投诉至工商部门而非起诉至法院暴露法律空白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12-27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济南——一媒体投诉某企业“恶意收购” 被投诉方称此事纯属无稽之谈 专家称投诉至工商部门而非起诉至法院暴露法律空白 第5版(视点新闻) 专栏:记者来信 '...

济南——一媒体投诉某企业“恶意收购” 被投诉方称此事纯属无稽之谈 专家称投诉至工商部门而非起诉至法院暴露法律空白

第5版(视点新闻)
专栏:记者来信

济南——一媒体投诉某企业“恶意收购”
被投诉方称此事纯属无稽之谈
专家称投诉至工商部门而非起诉至法院暴露法律空白
本报记者 何勇
  12月24日下午,济南市都市类报纸《济南时报》将济南苏宁电器投诉到济南市工商局直属分局,投诉理由是苏宁电器恶意收购《济南时报》,影响信息传播,侵犯读者知情权。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耿建华教授说,这是目前我国第一起媒体遭恶意收购后,投诉至工商部门正式追究责任的事件。
  据《济南时报》总编辑尹波介绍,12月21日,济南市市内各繁华路段报摊出售的《济南时报》90%被收购;12月23日,该报刊有对“恶意收购”事件报道的报纸,又被大量收购。《济南时报》调查后认定,恶意收购报纸者是济南苏宁电器,收购起因是当日的《济南时报》对苏宁电器泉城路分店开业时推出的所谓“一元电器”的种种弊端进行了报道。
  苏宁电器总监丁遥则表示,这是一次恶意中伤,“苏宁电器恶意收购《济南时报》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有必要时会用法律手段讨回公平。他还说,“一元电器”的促销方式在电器零售业很普遍。
  专家认为,投诉至工商部门而非起诉至法院暴露出我国相关法律的空白。耿建华说,“恶意收购”报纸实际上是一种“封锁信息传播”的行为,也是对公众知情权的侵犯。近年来,报纸遭恶意收购的事件越来越多,而被收购者鲜有诉诸法律者。这是因为,新闻从业者的职责权利受到侵害,报纸被“恶意收购”,并无相关法律能保护其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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