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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妇女获诺贝尔和平奖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10-11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伊朗妇女获诺贝尔和平奖 第3版(国际·体育) 专栏: 伊朗妇女获诺贝尔和平奖   本报斯德哥尔摩10月10日电 记者刘仲华报道:挪威诺贝尔委员会今天宣布,将2'...

伊朗妇女获诺贝尔和平奖

第3版(国际·体育)
专栏:

伊朗妇女获诺贝尔和平奖
  本报斯德哥尔摩10月10日电 记者刘仲华报道:挪威诺贝尔委员会今天宣布,将2003
  年诺贝尔和平奖授予伊朗律师和人权活动家希琳·伊巴迪女士,以表彰她在推动民主、人权尤其是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努力。据报道,伊巴迪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伊朗人。
  挪威诺贝尔委员会说,今年很荣幸把和平奖授予一位伊斯兰世界的女性。作为一名律师、法官、教师、作家和社会活动家,伊巴迪的影响遍及伊朗国内外。她代表伊朗的改革派,呼吁赋予伊斯兰教规以新的诠释,以符合现代社会的价值观。在这个充满暴力的时代,伊巴迪始终坚持非暴力,并认为解决冲突的最好办法是对话。她相信,伊斯兰教和基本的人权价值观并没有冲突,不同文化和宗教之间的对话应以它们共同的价值观为基础。作为伊朗支持儿童权利联合会的创始人和领导者,她撰写了大量论著,探讨如何保护儿童的权利。
  伊巴迪1947年出生,1975至1979年担任德黑兰市法院院长,是伊朗第一位女性法官。伊巴迪现在从事律师工作,并在德黑兰大学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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