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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与日签署经济伙伴关系框架协议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10-09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东盟与日签署经济伙伴关系框架协议 第3版(国际) 专栏: 东盟与日签署经济伙伴关系框架协议   新华社巴厘岛(印尼)10月8日电 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10个成员'...

东盟与日签署经济伙伴关系框架协议

第3版(国际)
专栏:

东盟与日签署经济伙伴关系框架协议
  新华社巴厘岛(印尼)10月8日电 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10个成员国领导人和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8日在这里签署了《东盟与日本全面经济伙伴关系框架协议》。
  东盟10国和日本签署的这一框架协议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贸易壁垒,降低商业成本,促进地区内贸易与投资,提高经济效率,为双方企业创造更大的市场以及增加东盟和日本对资本和人才的吸引力。
  根据框架协议,双方将开展一系列活动,其中包括向东盟、特别是向东盟中较新的成员提供技术援助、展开贸易与投资对话、商界对话、为人员交流提供便利以及交换有关资料等。
  根据协议,对于那些尚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东盟成员国,日本将继续给予最惠国待遇。从2004年起,东盟和日本将开始就商品贸易、服务贸易以及投资自由化问题进行磋商。尚未同日本签署双边经济伙伴协议的东盟成员国也将与日本进行双边优惠贸易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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