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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新当选“大印”应谁拿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10-08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村官新当选“大印”应谁拿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村官新当选“大印”应谁拿   背景:某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完成后,在办理新老交接时,在对该村委会公章'...

村官新当选“大印”应谁拿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村官新当选“大印”应谁拿
  背景:某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完成后,在办理新老交接时,在对该村委会公章由谁保管的问题上产生了分歧。新当选的村主任甲某认为,既然我是村主任,这“大印”自然是我拿,岂有“为官不掌印”之理?而村党支部对没有领导经验的甲某不放心,觉得“大印”是村委会法人资格的凭证,如果像农家大镐那样谁想借谁借,万一出了事就会给群众或集体造成重大损失,而且以前村委会印章由于管理不善出过事,为此,党支部决定,村委会公章交给办事稳妥、大家放心的支部副书记兼会计乙某掌管。甲某很生气,认为章是村委会的而不是党支部的,觉得这么办不妥,要到县上评理。事发之后,经镇村干部现场讲法,由村支部、村民委员会提名,并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决定乙某为最佳人选。自此甲某不再索要“官印”,避免了争议,乙某经法定程序名正言顺地当了“掌印官”。
  点评:时下许多地方村委会换届选举基本完成,过去未当过村干部或未担任过主要领导职务的村民当选为村主任。新老交接时,公章由谁保管成为村委会成员关注的焦点。原因何在?有的人将村委会公章作为权力的象征,而不是村委会法人资格的凭证,这只是认识上的偏颇,而不尊重法律,不依法办事,工作随意性大却是出现这种现象的直接根源。在这里,党支部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工作方法简单,甲某的要求也是合法的。国务院国办发【2001】52号文件转发的民政部、公安部《关于规范村民委员会印章制发使用和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印章要有专人管理,保管人由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推荐,并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决定,为防止乱用公章,一般情况下,印章使用的审批人与印章保管人不得为同一人,所以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般不宜直接保管印章。该村按法定程序选出“掌印人”是合理合法顺乎民意的,达到了村民自治的良好效果。(姚春利 张宝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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