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上新台阶——湖南株洲市荷塘区检察院实践“三个代表”纪实
第14版(立法与执法)专栏:执法一线
迈上新台阶
——湖南株洲市荷塘区检察院实践“三个代表”纪实
李雄辉 罗君峰
湖南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检察院曾被湖南省检察院评为“文明执法先进单位”,1998年首批进入省级“五好检察院”。但由于种种原因,近年来出现了队伍散、乱、差、粗、疏、漏的局面;去年在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全院呈现出喜人的工作局面,各项工作在全市检察系统考核中都进入了前列。
为什么在短短的时间里取得了这样好的成绩呢?
在部队时担任过团政委的检察长李家凯深深懂得,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面对“百废待兴”的荷塘区检察院,靠的就是一个过硬的好班子带领高素质的队伍去创造。去年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贪污案件时,主办干警刚一接触案件,嫌疑人即动用各种关系向该院施加压力,党组成员坚持原则,使办案干警深受鼓舞,奋战10天彻底破获此案,追回赃款40万元。通过提高班子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水平,增强了其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
今年以来,株洲市荷塘区检察院紧紧抓住队伍建设中“人”这个最根本、最活跃的因素,通过“狠抓整顿转变人,强化素质培养人,竞争上岗选拔人,量化考核激励人”奏响了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执法如山的检察队伍的四部曲。
为加强制度建设,全力以赴管好案、管好人、管好财。荷塘区检察院提出“向管理要效率,严格管理是关键”的指导思想。
在今年全市“优化经济环境,公正执法”大检查中,该院对2001年度以来的暂扣款项及时清理,上交国库19万元,退还个人5万余元,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赃款赃物的上交与保管制度;规定今后凡借解决干警福利之名私设“小钱柜”,借办案之名在发案单位拉赞助、报销有关费用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缴纳10倍以上的费用。针对往年招待费居高不下的状况,制订了招待费开支范围与标准,实行报餐登记;今年上半年各项开支比去年同期节约38%,为集中财力、改善装备、走科技强检之路打下了物质基础,荷塘区检察院发展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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