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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人口老龄化挑战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10-08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迎接人口老龄化挑战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迎接人口老龄化挑战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顾秀莲   '...

迎接人口老龄化挑战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迎接人口老龄化挑战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顾秀莲
  党和国家历来十分关心老年人的生活,重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老龄工作和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199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1999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了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这些措施,对于切实维护、落实好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人口老龄化提出严峻挑战
  我国已于1999年步入人口老龄化国家行列。与先期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国家相比,我国的人口老龄化有以下特点:一是老年人口基数大,老龄化发展速度快。二是老龄化地区差异大,高龄化显著。三是经济欠发达,老龄化超前。
  人口老龄化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重大社会问题,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的影响。主要表现有:人口老龄化必然要求用于老年社会保障的费用大幅增加,需要政府财政做出相应安排;人口老龄化使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老年人的医疗和护理问题日益突出,对社区照料服务的需求迅速增加;老年人对精神文化生活和参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老年消费的特殊性对产业结构的调整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代际关系出现许多值得重视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取得长足进展
  近年来,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在保障老年人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较好地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推动了老龄事业的发展。
  老年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初步建立我国颁布实施了一系列保障老年人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就老年人养老、医疗、生活救助、社会福利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规章、政策。老年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已初步形成。
  老年人受赡养扶助权得到较好落实为落实好老年人受赡养扶助的权利,各地积极倡导赡养人之间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明确约定赡养的具体内容和标准,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大大减少了赡养纠纷的发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对于赡养纠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人民法院等有关组织,认真做好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确保老年人受赡养权得到落实。
  社会养老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在城镇,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基本建立。在农村,有些地方实行了社会养老保险和多种形式的退养、补贴制度,一些农村老年人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遍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扶养能力的老年人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五保”供养制度。
  老年医疗康复事业发展迅速
  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中,对离退休人员实行了政策倾斜,对参保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账户的计入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比例都给予了照顾。
  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各地广泛开展了大量适合老年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许多老年人到老年大学(学校)继续学习。老年图书报刊、影视、戏剧、文艺作品等日益丰富。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不断为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老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得到加强各地人民法院加大了对涉老案件的审判力度,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先”制度,对较复杂和易反复的案件实行回访制度,对经济有困难的老年人实施司法救助,根据不同情况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
  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任重道远
  当然,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工作不平衡一般而言,受经济发展条件制约,城市普遍好于农村,经济较发达地区普遍好于经济欠发达地区。
  侵犯老年人人身、财产、住房、婚姻等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当前改革开放和经济转型时期,一些人敬老爱老意识淡薄,歧视老年人,侵犯老年人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侵占老年人自有财产、强行挤占老年人自有住房、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的事件在各地仍时有发生。
  养老金拖欠、医疗费报销难的问题依然存在尚有部分离退休老年人的基本养老金不能按时足额发放,而由于多方面原因,医疗费报销难比养老金拖欠问题更为突出。
  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农村老年人生活和医疗问题日渐突出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压力进一步加大、青壮年劳动力大量流入城镇,特别是土地保障功能不断弱化、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家庭已远远不能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农村老年人普遍缺乏医疗保障,农村老年人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在各地均有出现。
  家庭和社会提供的照料服务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老年人的照料服务需求呈不断增长趋势,但老年人家庭照料资源明显不足。城市的社区和养老机构提供的照料服务距离老年人的需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农村的社区服务则几乎处于空白状态。
  进一步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将老年人享有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就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才能取得实效。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落实老年人合法权益,领导是关键。各级领导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和做好老龄工作的紧迫要求,增强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
  采取措施,进一步做好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继续加大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涉老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扩大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确保老年人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医疗待遇的落实;在有条件的农村尽快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将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与加快社区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在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中的作用;更多地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确保老年人共享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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