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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来从业人员可领老年补贴金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10-08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上海外来从业人员可领老年补贴金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上海外来从业人员可领老年补贴金   本报上海10月7日电 记者王伟健报道:在沪务工经商的20多万'...

上海外来从业人员可领老年补贴金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上海外来从业人员可领老年补贴金
  本报上海10月7日电 记者王伟健报道:在沪务工经商的20多万外来从业人员,将于近日拿到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首次发放的老年补贴凭证。这份社会保险凭证,意味着在上海参加综合保险的外来从业人员,在今后回乡安度晚年之时,将得到一笔老年补贴金。
  自去年9月《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实施以来,上海共有3.5万多个用人单位参加综合保险,缴纳综合保险的外来从业人员达到98万多人。按《暂行办法》规定,除参加综合保险期间发生工伤、住院可即时享受综合保险的工伤、住院医疗待遇外,用人单位为其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每连续缴费满12个月,外来从业人员就可以获得一份老年补贴凭证。
  到今年9月底,上海市共有1万多家单位为其使用的21万多名外来从业人员连续缴费满12个月。国庆前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向这部分人发放老年补贴凭证。此次发放老年补贴凭证共有两批。第一批是去年9月份缴费至今年8月底满12个月的,有14.16万人,每份老年补贴金额为554.3元。第二批是去年10月份缴费至今年9月底满12个月的,有7.6万人,每份老年补贴金额为558.6元,并按规定的年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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