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对香港开放5种增值电信业务
第4版(国民经济)专栏:
内地对香港开放5种增值电信业务
本报北京10月3日讯 记者冉永平报道:信息产业部奚国华副部长日前在全国电信主管部门电视电话会议上说,为促进内地与香港的共同繁荣和发展,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附件,根据《安排》及附件的规定,10月1日起内地将对香港开放5种电信增值业务。
本次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合资企业,经营的5种增值电信业务有:(1)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2)存储转发类业务;(3)呼叫中心业务;(4)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5)信息服务业务。《安排》还规定,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合资经营上述5项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的企业中拥有股权不得超过50%。香港服务提供者与内地合资经营上述增值电信业务的企业无地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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