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三定”方案确定 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
第4版(国民经济)专栏:
人行“三定”方案确定
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
本报北京10月3日讯 记者田俊荣报道:日前,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意见的通知》,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简称“三定”)的调整意见。
《通知》明确,中国人民银行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的宏观调控部门。原由公安部承担的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的职责,转由中国人民银行承担。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转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承担。根据国务院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称,按照新调整的“三定”确定的职责,中国人民银行今后最大的变化将集中表现为“一个强化、一个转换、两个增加”。
“一个强化”,即强化与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有关的职能。中国人民银行要进一步提高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水平,灵活运用利率、汇率等各种货币政策工具实施宏观调控;加强对货币市场规则的研究和制定,加强对货币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等金融市场的监督与监测。“一个转换”,即转换实施对金融业宏观调控和防范与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方式。“两个增加”,即增加反洗钱和管理信贷征信业两项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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