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还需更便民
第5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
程序还需更便民
杜文娟 涂晓
10月1日,位于吉庆里的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大院里,等待办证的队伍一直排到了院门口。现场,十几名工作人员忙里忙外。该处负责人谭孔辉说,“截至下午3点,已为113对新人办完手续。”按照新条例,整个婚姻登记程序被他形象地简化为三个字:审(审核),办(办理),颁(颁证)。
不过,等待中的新人们对新程序仍颇有微词。任职于广告公司的金女士早上8点多便来此排队。“排队两个小时,走程序又一个小时———审核要等,电脑录入要等,拿证宣誓也要等。我们自选了拍照一项,又多等了半小时。”她的先生很风趣:“从早饭等到中饭,我们就结婚了。”
就职于外交部的王先生认为:“效率看来不是很高,条例具体执行尚待完善。”多数新人来此两三个小时才办理完毕。对此有关部门负责人解释:“工作人员必须培训才能上岗,面对登记高峰会人手不足。加之技术人员对新系统操作得不熟练,新人有所抱怨在所难免。”不过,登记处迅速采纳了现场一位新人的意见,先把《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发给院中排队的新人,而非初次审核后再发声明书,以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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