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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决定》精神加快生态建设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9-30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贯彻《决定》精神 加快生态建设 第16版(教科文专页) 专栏: 贯彻《决定》精神 加快生态建设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专员 王忠林   党中央、国务院日前做出'...

贯彻《决定》精神 加快生态建设

第16版(教科文专页)
专栏:

贯彻《决定》精神 加快生态建设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专员 王忠林
  党中央、国务院日前做出的《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林业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迅速改善我国的生态现状,推动林业的跨越式发展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大兴安岭林区作为国家重点国有林区,正深入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全面实施生态战略,努力发展特色经济,加快推进由商品林区向生态林区的战略转变。
  从可持续发展需要出发,坚定生态林区发展定位不动摇
  《决定》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对林业定位作出了科学的判断。《决定》明确提出,“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重要任务”,做出了“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要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要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要赋予林业以基础地位”的重大决策。《决定》在赋予林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要地位的同时,更赋予了林业改善生态环境的历史使命。
  大兴安岭林区自1964年开发建设以来,在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森林资源也由开发初期的7.3亿立方米减少到5.2亿立方米,其中可采蓄积由4.6亿立方米减少到1.3亿立方米。1998年天保工程实施以来,我们深刻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准确把握经济发展规律,从可持续发展大局出发,提出了由商品林区向生态林区转变的战略构想,这不仅符合我区的区情林情,也符合林业发展战略的调整要求,更符合国家对林业主导需求的重大转变。
  把大兴安岭林区建设成为生态林区,而不再作为商品林区,是由该地区特殊的生态地位和区情林情决定的。大兴安岭林区拥有黑龙江省37.1%、全国4.1%的林地面积,又地处黑龙江、嫩江两江源头。一方面现有商品林经营区内可采蓄积仅为3535万立方米,已不具备作为国家用材林基地的物质条件;另一方面,我区气候寒冷,森林生态系统自我恢复能力差,一旦遭到破坏很难恢复。同时,由于优势树种落叶松成材要110年至120年,即使按40年成材计算,营造商品林每公顷也要亏损550元。在这种背景下,我们决不能再走浪费资源、破坏生态发展经济的路子,更不能吃祖宗饭、断子孙路,因此,实现由商品林区向生态林区转变是现实的必然选择。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必须坚持生态林区发展定位不动摇,正确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必须坚持生态优先原则,凡是没有解决污染、环保问题的产业坚决不搞。通过合理开发利用多种资源,构建健全的生态型林业经营管理体制。在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双轮驱动下,不断调整获取经济效益的途径,较好地兼顾经济、社会和生态三大效益,从而推动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把培育保护森林资源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为生态林区建设奠定物质基础
  《决定》强调把加强生态建设作为林业建设的主体和核心,走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可持续发展道路,逐步建立起以森林植被为主体、林草结合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进而促进以山川秀美为重要标志的生态文明社会的早日形成。这表明林业在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地位受到了空前重视,生态需求已经成为全社会对林业的第一需求。因而,“加大力度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严格天然林管理,进一步保护、恢复和发展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和东北、内蒙古等地区的天然林资源”,就理所当然地成了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的核心内容。
  天保工程实施以来,我们从大兴安岭特殊的生态功能和重要的生态地位出发,按照“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要求,把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摆到了突出的位置。5年来,全区森林资源净增长2284万立方米,森林覆被率达到78.6%,比天保工程实施前的1997年提高了3.4个百分点,减少森林资源消耗848万立方米,生物多样性也得到了有效保护和恢复。
  随着国家林业重点工程的推进,要实现《决定》提出的“建成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这一任务,我们必须紧紧把握林业六大工程建设和五大转变推进的有利契机,以大工程带动林业大发展,坚持不懈地抓好以天保工程为重点的林业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大森林资源管护力度,加强以木材检查站、家庭管护和专业人员机动巡逻为主的“三道防线”建设。坚持依法治林,认真抓好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严厉打击乱砍乱伐林木、乱垦乱占林地、乱捕乱猎野生动物、乱采乱挖野生植物等行为。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在现有基础上,主动调减木材产量,力争尽早全面停止主伐生产,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资源消耗。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不断完善已建成保护区的机构、设施和人员配置,进一步扩大自然保护区数量和面积,做到能保尽保,使保护区成为生态建设的主战场。继续抓好后备资源培育,立足大兴安岭实际,大力推进以森林植被恢复、森林质量优化、“两江”源头生态林建设和城镇绿化及绿色通道建设为重点的生态工程建设;强化营林质量管理,实行营林工作项目监理制和造林质量责任制,努力提高森林覆被率和林分质量。力争到2010年,全区森林覆被率提高到79.1%,森林蓄积增加到56230万立方米。
  大力发展生态接续产业,减少经济发展对森林资源的依赖
  《决定》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最为突出的是把发展作为灵魂和主线,尤其是《决定》充分考虑到了林业在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把行业的发展与整个国家的发展以及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战略决策十分紧密地融合在一起。《决定》提出的林业发展,已不再是普通意义的经济发展,而是以满足国民经济发展需求为目标、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发展,是为国家经济快速发展提供国土生态安全体系的发展。这就要求我们林业工作者必须“走出林业看林业、走出林业发展林业”,不断弱化林业发展对林木资源的依赖。否则,生态建设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林业的发展最终也就很难走出“越穷越砍、越砍越穷”的怪圈。因此,我们必须重新审视林区多种生态资源,以构建发达的产业体系为切入点,突出发展生态旅游业、森林食品业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新兴产业,培育新的林业经济增长点,走出一条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生态经济发展之路,为生态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天保工程实施以来,我区加大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力度,在保护好生态的同时,实现了经济的恢复性增长。5年来,在按天保工程要求调减木材产量407万立方米的情况下,林区经济依然保持了年均6.2%的发展速度,2002年发展速度达到了7.5%,非木产业增加值实现38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78.6%,比1997年提高10.7个百分点,林区的经济发展已初步摆脱了对森林资源的过分依赖。
  为进一步优化林业结构,促进产业发展,我们将发挥大兴安岭得天独厚的多种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生态接续产业。依托神州北极、大森林、大冰雪等丰富的旅游资源,把生态旅游业作为发展接续产业中的主导产业。借助享受西部开发政策的机遇,加快通县公路、漠河机场等基础设施和旅游景点建设,进一步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和接待能力,集中全力打造中国北极旅游品牌。利用全境无污染的天然净土优势,以新组建的北奇神绿色产业集团为龙头,发展AA级绿色食品和面向世界的有机食品,建设全国乃至世界上有一定影响力的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发掘水草资源丰富潜力,通过设立畜牧业发展基金、以奖代投、放母还犊等措施,重点加快鹿、绒山羊、狐、貂等珍贵毛皮动物的养殖,发展具有高寒地区特点的冷凉型养殖业。在全部或大部分停止主伐生产的前提下,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力争实现99.2亿元,年均增长9.1%。
  深化林业体制改革,创建有效的管理和经营机制
  《决定》体现了创新的思路,体现了改革的精神。要实现从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必须改革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以木材生产为主的林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破除那些束缚林业生产力发展、制约林业生产积极性的机制障碍,确立以物质利益为动力、以市场经济为指导、以科学管理为保障的适应生态建设要求的林业经营机制。必须解决政企合一体制给资源管理带来的不便,建立权责利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森林资源管理新体制,以增添林业发展的活力,为林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机制上、体制上的保障。
  按照《决定》指出的“要加快林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创新,调动社会各方面发展林业积极性”的要求,首先,应从当前影响林业经营机制和体制最主要、最紧迫的因素入手,逐步深化林业的各项改革。同时,从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考虑到林区职工群众的心理承受能力,循序渐进地推进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为《决定》的顺利实施和林业的跨越式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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