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务实·清廉
第9版(理论)专栏:思想纵横
为民·务实·清廉
沈小平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加强作风建设,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扎扎实实地做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为民、务实、清廉,是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为各级领导干部转变作风指明了方向。
党的作风从来都与党的任务、党的事业、党的形象紧密相连。实践证明,有了好的路线方针政策,还必须有好的作风去落实,这样才能推动党的事业不断发展,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当前,我国的发展正处于一个关键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局良好,但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依然繁重而艰巨。愈是形势好,愈要清醒地看到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面对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和挑战,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不断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真抓实干,艰苦奋斗,切实做到为民造福、务实干事、廉洁从政。
为民,就是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我们党的全部任务和责任就是为人民谋利益。古语说,“民存则社稷存,民亡则社稷亡。”能不能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系党的事业的兴衰。对于各级领导干部来说,为民是一个根本的立场问题。坚持为民,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作决策、办事情、做工作的依据,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判断是非、衡量得失的标准,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到思想和行动中去,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群众利益无小事。只要是关系群众利益的事,改革发展稳定的宏观问题也好,日常生活中的具体问题也好,都应认真听、主动想、及时办,真正把为民落到实处。
务实,就是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重实际、办实事、求实效。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惟有务实,才能更好地践行党的宗旨,使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坚持务实,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既勇于探索、敢于攻坚、善于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又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坚忍不拔,扎扎实实地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条件好的地方要看到差距和不足,决不自满,决不懈怠,决不停滞,努力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条件比较差的地方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不搞沽名钓誉的“形象工程”,不提不切实际的口号,不干劳民伤财的事情。实践是个大舞台,人民群众是这个舞台上的主角;实践是个大课堂,人民群众是这个课堂上的老师。推进改革、促进发展、保持稳定,办法在实践中,点子在群众中。领导干部一定要注重并善于从人民群众生动的实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寻求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办法,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工作上,扎扎实实地干事创业。
清廉,就是要坚持以身作则,正确行使权力,保持清正廉洁。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廉政这根弦一刻也不能放松。权力是柄双刃剑,正确行使权力,可以施展才干,造福于民;滥用权力,必然祸害群众,殃及自己。保持清廉,要求领导干部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努力改造主观世界,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公者千古,私者一时。人的一生不过几十年,真正能为党和人民干事的时间更有限。领导干部一定要在思想上真正搞清楚这个问题,在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的奋斗中实现自身追求,自觉地为民尽责、为党分忧,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树立正确的生活态度,追求高尚的生活情趣,经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始终做到一尘不染、一身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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