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标题

企业破产,固定工、合同工待遇有何不同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9-29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企业破产,固定工、合同工待遇有何不同 第16版(企业经纬) 专栏:职工热线 企业破产,固定工、合同工待遇有何不同编辑同志: 我们是吉林省一家国有企业职工,由'...

企业破产,固定工、合同工待遇有何不同

第16版(企业经纬)
专栏:职工热线

企业破产,固定工、合同工待遇有何不同编辑同志:
我们是吉林省一家国有企业职工,由于企业破产(政策性破产),我们被解除了劳动关系。我们之中一部分是原固定工,固定工领取了安置费,合同制工人领取了经济补偿金。在办理有关失业登记手续时,遇到一些麻烦。对领取安置费的人员,不进行失业登记,也不发失业证。对领取经济补偿金的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发失业证,根据本人情况允许申领失业保险金。我们不明白,这二者的差别在哪儿?(吉林 李志群)
李志群同志:就你的问题,我们咨询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据介绍,当前确有一些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因各种原因破产,对于政策性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一般有几种办法:对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金;对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的全民所有制职工可以在经济补偿金和自谋职业一次性安置费中任选一种,领取自谋职业安置费的职工不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领取经济补偿金的职工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对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后参加工作的合同制职工发给经济补偿金并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对上述情况,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破产企业职工自谋职业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后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做了规定和说明:一、根据《国务院关于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精神,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安置国有破产企业职工时,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对自谋职业的发放一次性安置费,以鼓励和帮助职工尽快实现再就业。实行这项政策,应坚持职工自愿的原则,规范操作。二、对未提出自谋职业申请或虽提出申请但未实现自谋职业,以及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企业在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符合法定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编者

本网除标明“PLTYW原创”的文章外,其它文章均为转载或者爬虫(PBot)抓取; 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本网站属非谋利性质,旨在传播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历史文献和参考资料。凡刊登的著作文献侵犯了作者、译者或版权持有人权益的,可来信联系本站删除。 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