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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令不是灵丹妙药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9-29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禁令不是灵丹妙药 第6版(国民经济) 专栏:经济漫笔 禁令不是灵丹妙药 白天亮   前不久,某地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当地一位领导表示,为杜绝此类事故再次'...

禁令不是灵丹妙药

第6版(国民经济)
专栏:经济漫笔

禁令不是灵丹妙药
白天亮
  前不久,某地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当地一位领导表示,为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将禁止乡民再从事这一产业。
  这个决定乍一听的感觉是:政府真是要下决心抓安全,真是把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心上了。但仔细想想,就会觉得用一条禁令来治理一类事件、封杀一个老百姓赖以谋生的产业,似乎有失妥当。如此禁令,是否能真正发挥作用、实现政府部门的初衷,有必要打个问号。
  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产业。近年来虽事故较多,但具体分析,大多是生产条件不合规定、违章操作等引起的。换言之,如果老老实实地在安全上投入、日常运转完全按规矩办,安全事故并不是不可以避免,烟花爆竹行业也可以是助一方百姓致富的正当产业。至于烟花爆竹企业的生产条件应达到怎样的标准、生产时要遵守哪些规范,有关部门早有详细的规定,各项法规制度也很完备,政府部门最重要的职责是将这些规章制度切实贯彻到位。从这个角度讲,禁令的出台并不是填补了现有制度的空白,没有太多必要。
  这样一条禁令能不能得到老百姓的拥护也值得怀疑。老百姓不会不知道从事烟花爆竹生产有一定的危险性,事故率较一般行业为高,但老百姓要靠此谋生。对不少乡民而言,一家老小的吃喝全系于这份工作。发生事故,老百姓也不愿看到,但他们期盼的是政府能进一步规范、指导、监督企业的安全生产,而不是彻底关闭、禁止生产。禁令固然彻底禁掉了事故,也禁掉了百姓的饭碗。安全与发展应当协调,而不是对立。
  烟花爆竹并不是法律禁止的产业,市场需求也不小。出了事故,倘若政府只要求关闭而没给乡民提供新的出路,恐怕这条禁令也只能在当时奏效。风头一过,找不到新工作的乡民多半还得重操旧业。并且因为有了禁令,还得偷偷进行。这反倒不利于企业的安全管理,更易引发新的事故。前几年有的地方也发出类似的禁令,最终不就导致这样的结果吗?
  禁令不是灵丹妙药。特别是对屡屡出事的烟花爆竹行业,其安全事故不是一纸禁令就能解决的,否则也早就被禁掉了。抓安全生产,政府部门责任重大,但在制定政策、出台措施时,要多角度地考虑问题,统筹兼顾,既要安全,也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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