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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住山区农村“认祖业”风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9-28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刹住山区农村“认祖业”风 第5版(社会观察) 专栏:社会一隅 刹住山区农村“认祖业”风   最近,我们这里的一些山区农村刮起了土地“认祖业”风,即农民认'...

刹住山区农村“认祖业”风

第5版(社会观察)
专栏:社会一隅

刹住山区农村“认祖业”风
  最近,我们这里的一些山区农村刮起了土地“认祖业”风,即农民认领祖辈土改前的基业。主要表现有:一是建房认祖业。一些农民在建房时,只认准“祖业地”,采取转让、置换等方法将“祖业地”弄来作地基。他们认为在“祖业地”上盖房最放心,免得将来政策变了自己盖的房子成为别人的。二是山林“认祖业”。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后,虽然山林分到了户,但一些农民仍死死地盯着“祖业山林”,不许村组和个人对自己的“祖业山林”有丝毫“侵犯”(包括取得林木砍伐证的砍伐行为),山上的林木只能由自己来支配。三是“认祖业”敛财。如村民甲要在一块地上建房,而这块地按“祖业”来说是村民乙的,村民乙便要村民甲支付一定的钱物,否则便阻挠甲盖房。
  在我们这里的一些山区农村刮起这股“认祖业”歪风的原因在于,个别农民封建思想根深蒂固,对国家的土地、山林政策缺乏了解,对党的现行政策持怀疑态度。土地“认祖业”之风不仅影响了镇村建设规划,而且违背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扰乱了土地、山林管理秩序,损害了集体和农民的利益。对此,建议有关部门,在加大国家对于土地、山林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的同时;依法处罚那些违反法律法规的“认祖业”行为。
   湖北通山县人武部政工科 廖双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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