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省市综合利用秸秆达1.23亿亩
第6版(国民经济)专栏:
十省市综合利用秸秆达1.23亿亩
本报北京9月26日讯 记者彭俊从农业部获悉:今年以来,陕西、河北、上海、重庆等十个试点省市完成秸秆综合利用面积1.23亿亩,其中机械化还田面积9163万亩,重点区域内完成秸秆综合利用面积3047万亩,其中机械化还田面积2340万亩。
据悉,为办好秸秆综合利用这件实事,农机化系统专门制定了《2003年重点区域秸秆机械化还田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实施和新增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1000万亩,实现本年度焚烧现象明显减少,到2005年基本解决重点区域秸秆焚烧问题的目标,并做了相应部署。
十省市积极行动,开展了大量具体而富有成效的工作。据统计,上半年十省市各级政府落实资金近5000万元,带动农民投入14亿元,投入各类秸秆综合利用机具设备近65万台(套),其中新增秸秆还田机具7.68万台(套)。
农业部农机化司司长王智才指出,秸秆综合利用取得新进展的同时,局部地区焚烧现象还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十省市焚烧秸秆总面积达106万亩,引发火灾15次,烧毁粮食作物面积210亩,共造成人员伤亡5人,直接经济损失约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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