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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总理第八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9-25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中俄总理第八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 第4版(要闻) 专栏:   中俄总理第八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   新华社北京9月24日电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俄罗斯总理'...

中俄总理第八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

第4版(要闻)
专栏:

  中俄总理第八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
  新华社北京9月24日电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俄罗斯总理卡西亚诺夫24日在北京签署了《中俄总理第八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摘要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卡西亚诺夫高度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3年5月26至28日对俄罗斯的首次国事访问,认为两国元首会晤成果对促进中俄关系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两国政府将共同努力,积极落实元首会晤达成的共识和协议,推动双方各领域合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果。
  双方满意地指出,中俄总理第七次定期会晤(2002年8月22日在上海举行)以来,两国在经贸和人文领域的合作取得了进展。
  双边贸易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2002年贸易额再创历史纪录,2003年可望取得新的突破。
  双方在扩大人文领域合作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这进一步巩固了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社会和精神基础。
  双方积极评价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和中俄教文卫体合作委员会及其下属各分委会自中俄总理第七次定期会晤以来所做的工作。
  双方一致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和俄罗斯联邦总统普京确定的“使整个双边经贸关系的发展取得突破并使经贸额大幅增长”的目标应成为主要工作方向。为此,两国总理认为,应集中力量共同开展以下合作:
(一)挖掘潜力,通过扩大机械、设备及其他高附加值产品比重改善双边贸易商品结构。
  (二)为中俄贸易的主要商品创造稳定和可预见的贸易条件,有效利用双边贸易敏感商品预警和磋商机制,减少贸易争端。
  (三)消除现有分歧,尽快结束有关俄罗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双边谈判,以实现中国成为第一批与俄方签署相关文件的国家之一的目标。
  (四)规范非正规贸易,尽快启动中俄规范贸易秩序联合工作组。
  (五)进一步发展中俄在机械、轻纺、电子、通信等高新技术产业,以及资源开发、森工和在俄境内木材加工方面的投资合作,建立合资企业等,选定并启动和支持大型示范性项目。
  俄方欢迎中方参与俄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开发,愿共同确定互利合作领域和落实已商定项目。
  中方欢迎俄方参与中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愿共同研究合作的主要方向和可能的合作项目。
  (六)根据两国元首2003年5月27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俄罗斯联邦联合声明》的原则,继续落实能源领域合作项目。促进中俄公司在铺设原油管道、油田开发和扩大通过铁路向中国出口原油方面的合作,鼓励中俄公司在天然气领域继续开展合作。
  双方继续对两国参与中国西气东输项目的公司给予支持。
  继续在核能、科技、航天、航空技术、通信与信息技术领域的合作。
  双方一致认为,开展人文领域的合作将扩大中俄伙伴关系的社会基础,加深两国人民之间的相互理解,加强两个伟大民族文明成果的交流。双方将积极推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媒体领域的接触和双边活动,包括相互开设国家文化中心。
  双方高度评价两国总理定期会晤前夕召开的中俄友好、和平与发展委员会第五次全会的成果。1997年,根据中俄两国元首的倡议,为加深两国人民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传统友谊,促进双方睦邻友好合作,巩固和扩大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社会基础,中俄成立了该委员会。两国总理表示相信,委员会换届后将在巩固和扩大中俄关系社会基础方面继续开展系统性工作。这一工作具有战略意义,需要两国社会各界、各部门和各地区长期不懈的广泛参与和积极推动。
  双方表示,将继续相互坚定支持对方维护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俄方重申在台湾和西藏问题上的原则立场。
  两国总理满意地指出,上海合作组织经过两年的初创阶段,正逐步发展为一个重要的国际组织,在维护本地区的安全、促进互利合作方面发挥着日益突出的作用。
  中俄重视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之间和双方在组织内的相互协作,愿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为指导,与其他成员国一道继续共同努力,推动组织不断向前发展,为地区及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双方重申,愿共同致力于进一步加强在国际事务中的伙伴协作,以建立公正民主、严格遵守国际法准则和《联合国宪章》宗旨与原则、共同安全、主权平等和相互尊重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中俄将继续积极推动开展各领域的国际合作,包括提高现有多边合作机构和机制的效率。
  双方表示,将在确保世界和平与安全、防止与和平解决国际冲突方面加强合作。双方强调,必须通过政治外交途径解决争议问题和危机。为此,两国总理支持强化联合国及其安理会的权威。
  两国总理重申,双方将在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分裂主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跨国犯罪、非法贩运毒品和武器、防止生态灾难、防治传染性疾病以及应对其他迫切的时代挑战方面大力开展合作。双方强调,要在联合国及其安理会的领导与协调下,遵循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的原则,在平等的基础上加强多边反恐合作。不应搞双重标准,也不能将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与任何民族或宗教相提并论。
  双方赞成加强安理会反恐委员会的工作,包括开展该机构与上海合作组织等地区和次地区组织的协作。
  双方认为,“东突”和车臣恐怖势力都是国际恐怖势力的组成部分,中俄将加强在打击这些恐怖势力方面的协调、相互支持与合作。
  中俄两国总理主张维护朝鲜半岛的和平与稳定,必须通过对话和平解决半岛核问题,2003年4月北京三方会谈和8月北京六方会谈开始的对话进程应该继续下去,各方应多做有利于会谈的事。
  双方一致认为,应尽快恢复伊拉克的稳定和国家主权,实现伊拉克人民自主决定本国未来和支配其自然资源的权利。双方确信,为尽快实现伊拉克局势的正常化,国际社会必须广泛参与伊拉克战后重建,特别是联合国应在解决伊拉克问题的进程中进一步发挥作用。
  双方表示,将继续致力于推动中东和平进程,呼吁国际社会共同努力,尽快恢复这一地区的和平、安全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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